华南农业大学文件 |
华南农办〔2013〕113号 |
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
研究生教育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方案》已经学校2013年第22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校长批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方案》的配套方案及实施细则另行制订。
华南农业大学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方案
为适应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以下简称《意见》)及广东省教育厅粤教研函〔2013〕13号文要求,并结合我校办学基础、发展规划及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以分类推进培养模式改革、统筹构建质量保障体系为着力点,更加突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更加突出科教结合和产学结合,为培养更多的高层次优秀人才提供坚强保证。
二、总体目标
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实现发展方式从注重规模发展转变为注重质量提升;培养类型结构以学术学位为主转变为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协调发展;培养模式从注重知识学习转变为知识学习和能力培养并重;人才质量评价方式从注重在学培养质量转变为学习期间的学业表现与毕业后的职业发展能力并重。
三、主要内容
(一)改革招生选拔制度
1.试行博士研究生选拔“申请-审核”制,探索校际博士生调剂录取制度和特殊人才选拔方式。2014年开始,在部分学科试点博士研究生选拔“申请-审核”制,由学科制定方案,报学校审批后实施,学校在招生指标上予以优先支持,并逐步在其他学科推行。
同时,探
2.大力推行研究生联合培养计划。积极鼓励招生学院与我校有合作协议的企业、基地、科研院所等联合培养研究生(尤其是专业学位研究生)。
3.完善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管理办法。针对实际招生指标分配中出现的问题,不断调整和完善现有计算公式,区别对待因各学院、学术型与专业型不同特点而产生的招生需求,合理确定导师招生限额(根据实际需求,有重点有目标地分配指标),并建立博士研究生名额补充机制。
4.完善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机制。制订新的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尊重导师与学生的选择权。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在复试时或开学两周内进行师生互选,确定指导老师。
(二)健全导师责权机制
1.大力推进硕士生导师评定制度改革。取消硕士生导师遴选制度,直接实行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制度,申请者通过招生资格审核,即可列入下一年度招生目录进行招生。对部分学科能力突出的中级职称人员可申请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
2.稳步推动博士生导师评定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博士生导师遴选范围,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可申报博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评定制度由目前的博士生导师遴选和招生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逐步过渡为取消遴选制,直接采用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的方式。
3.强化导师责任,提升指导水平。强化导师对研究生进行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的责任,发挥导师对研究生思想品德、科学伦理的示范和教育作用。研究生发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导师应承担相应责任。完善导师管理评价机制。在现行新增导师培训的基础上,逐步实行对所有导师全面培训的制度。
(三)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完善质量保障体系
1.优化人才培养类型结构。建立学科动态调整机制,强化学科对研究生教育的学术管理,进一步突出学科特色和优势。从专业学位授权点、专业学位导师建设、课程建设、实践基地建设等各方面积极发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2.加强课程建设,推进教学改革。以示范课程和精品课程建设为抓手,逐步建立层次清晰,内容精炼,教学手段先进的课程体系。有计划的增加和重点建设科学研究方法类课程、实践实验类课程和前沿专题讲座类课程。建立特色突出的学术型研究生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体系。博士生的课程突出前沿化和国际化,借鉴或引进领先的和原版的教材,强化讨论型课程建设,培养学生思辩和批评性思维能力。
3.完善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制定符合我校实际的教学评价机制,打破目前只是简单对教学授课进行评价的模式,完善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实施内部评估。
4.构建完善的奖助体系,强化和创新激励机制。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完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办法,实现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的动态管理。制定并完善配套政策,支持研究生为完成高水平研究适当延长学习时间。
5.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建立学风和学术规范制度,完善学风监管与惩戒机制,推进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系统,严惩学术不端行为。执行严格的学位论文审核制度,除继续实行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硕士学位论文抽查盲审外,实施学位论文后期抽检工作。
6.强化研究生教育信息化管理,提升管理水平。将管理制度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全面融合,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研究生教育管理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公开。逐步实现教育部信息管理平台、广东省信息管理平台及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数据的兼容与统一。
(四)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1.拓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通过研究生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把科学道德和学风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环节。开展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增强研究生社会责任感。加强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培养,培育研究生正直诚信、追求真理、勇于探索、团结合作的品质。
2.加强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积极开展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健全研究生心理咨询工作,提高专兼职人员的配置,加大对研究生导师、班主任和管理人员的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完善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体系。
3.稳步提升研究生职业发展能力。坚持在学培养质量与职业发展质量并重,强化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加强职业发展教育和就业指导,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提升研究生可持续的职业发展能力。
4.完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建立公正、公平、民主的渠道畅通、多方参与、责权明确的研究生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加强研究生权益保护。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保障研究生教育改革有序推进
全校上下认真学习和贯彻《意见》中的各项内容,在研究生教育结构转型的背景下,导师、管理干部应努力适应新的形势,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形成全校齐抓共管的研究生教育新局面,稳步推进研究生教育的各项改革。加强研究生管理队伍建设,成立研究生院,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管理水平。
(二)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研究生教育改革有章可依。从优质生源保障、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导师队伍管理、学位论文质量控制、思想政治教育及研究生教育绩效评价等方面构建完善的制度体系,建立研究生教育的信息反馈渠道,保证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三)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健全稳定的资金保障机制
为确保研究生教育改革方案的顺利实施,提升研究生创新能力,建立研究生创新激励机制,学校、导师应通过多种方式、多种途径争取更多的研究生教育经费,通过统筹财政投入、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各种资源,确保对研究生招生宣传、教学、科研和资助的投入,构建多元化的筹资渠道,为研究生培养提供依托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