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文件 |
华南农办〔2013〕119号 |
关于实行校外项目评标报备制度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廉洁校园建设,加强对评标专家廉政风险的管控,经学校领导同意,从即日起实行校外项目评标报备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备对象:参加校外项目(工程、货物和服务)评标的专家。
二、报备要求:原则上所有校外项目的评标都须报备;报备可在评标前(接受邀请后)或评标后进行,实行一评一报;如评标过程出现异常情况,除进行正常报备外,可直接与监察处沟通联系。
三、报备方式:通过校园网主页的“行政部门”链接到“监察处”网页,点击“评标报备”填报;也可到监察处领取报备表格填报。
四、监察处将根据报备情况不定期对校外项目评标专家进行回访,了解校外项目评标动态,并发布廉政预警信息。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参加校外项目评标专家的登记备案制度,加强宣传教育,督促其自觉报备。
华南农业大学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