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文件 |
华南农教〔2014〕7号 |
关于给予龚绮婷等3名学生处分的决定
在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期间,人文与法学学院历史学(文化旅游方向)专业2012级学生龚绮婷,在《数据库应用A》课程闭卷考试中,使用手机查询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园艺学院园艺专业2012级学生卢英俊、杨逸飞,在《生物化学B》课程闭卷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置于桌子抽屉。
龚绮婷等3名学生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校纪校规,在同学中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严肃考试纪律,教育其本人及广大学生,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关于学生考试作弊及违纪处分的规定》(华南农办〔2006〕23号)第三条第6款、第四条第9款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龚绮婷记过处分,其成绩以零分计,须参加相应课程重修;给予卢英俊、杨逸飞等2名学生严重警告处分,其成绩以零分计,须参加相应课程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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