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印发《整治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华南农办〔2014〕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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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文

 

华南农办〔201434

 

 

 

 

关于印发《整治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

利益的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和部署,我校制定了《整治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华南农业大学

                                  2014317


 

整治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

的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整治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粤教办函〔201413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整治“四风”突出问题等政策文件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整治教育乱收费和滥用行政权力问题为重点,杜绝我校在发展教育事业中出现损害群众利益的情况,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二、行动时间

20143月至201412

三、整治对象

全校各单位。

四、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整治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李大胜  陈晓阳

副组长:蒋育燕

成 员:党办、校办、纪委办、财务处、审计处、教务处、科技处、后勤处、设备处、人事处、研究生院、工会及机关党委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办。

五、主要任务

(一)严格贯彻落实教育收费政策。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开展自查自纠,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学校将组织对教育乱收费行为的集中检查,并健全教育收费信访投诉快速督办和定期通报机制。

(二)坚决防止利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研究生名额分配等学术资源配置。相关单位要加强对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研究生名额分配等方面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最大限度地压缩行政权力干预学术资源配置的空间,确保程序公开透明。

(三)坚决防止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相关单位要对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全面开展清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从源头上堵住制度漏洞

六、实施步骤

(一)调查研究、安排部署(20144月前)

学校明确整治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的对象、范围、内容及要求,做好方案。

(二)对照检查、自查自纠(20144月初至20146月底前)

各单位根据本方案,对上述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撰写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应包括对上述涉及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工作的执行情况、目前执行的工作制度情况,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jjjc@scau.edu.cn

(三)重点检查、剖析原因(20147月初至20149月底)

一是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提出整治的措施建议、建立整改台账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jjjc@scau.edu.cn);二是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对策建议;三是切实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整治行动要适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整改落实、建章立制(201410月初至201412月底)

一是学校根据各单位建立的整改台账,督促整改落实;二是对未按期整改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三是学校在专项整治行动基础上,研究制定杜绝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有关制度和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控制可能发生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七、工作要求

各单位领导要提高认识,切实履行职责,协调配合,把专项整治行动统筹到日常工作中,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联系人:罗粤舟

  话:8528003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华南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4324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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