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文件 |
华南农办〔2014〕34号 |
关于印发《整治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
利益的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和部署,我校制定了《整治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华南农业大学
整治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
的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整治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粤教办函〔2014〕13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整治“四风”突出问题等政策文件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整治教育乱收费和滥用行政权力问题为重点,杜绝我校在发展教育事业中出现损害群众利益的情况,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二、行动时间
2014年3月至2014年12月
三、整治对象
全校各单位。
四、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整治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李大胜 陈晓阳
副组长:蒋育燕
成 员:党办、校办、纪委办、财务处、审计处、教务处、科技处、后勤处、设备处、人事处、研究生院、工会及机关党委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办。
五、主要任务
(一)严格贯彻落实教育收费政策。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开展自查自纠,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学校将组织对教育乱收费行为的集中检查,并健全教育收费信访投诉快速督办和定期通报机制。
(二)坚决防止利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研究生名额分配等学术资源配置。相关单位要加强对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研究生名额分配等方面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最大限度地压缩行政权力干预学术资源配置的空间,确保程序公开透明。
(三)坚决防止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相关单位要对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全面开展清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从源头上堵住制度漏洞。
六、实施步骤
(一)调查研究、安排部署(2014年4月前)
学校明确整治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的对象、范围、内容及要求,做好方案。
(二)对照检查、自查自纠(2014年4月初至2014年6月底前)
各单位根据本方案,对上述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撰写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应包括对上述涉及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工作的执行情况、目前执行的工作制度情况,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jjjc@scau.edu.cn)。
(三)重点检查、剖析原因(2014年7月初至2014年9月底)
一是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提出整治的措施建议、建立整改台账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jjjc@scau.edu.cn);二是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对策建议;三是切实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整治行动要适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整改落实、建章立制(2014年10月初至2014年12月底)
一是学校根据各单位建立的整改台账,督促整改落实;二是对未按期整改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三是学校在专项整治行动基础上,研究制定杜绝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有关制度和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控制可能发生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七、工作要求
各单位领导要提高认识,切实履行职责,协调配合,把专项整治行动统筹到日常工作中,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联系人:罗粤舟
电 话:8528003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