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文件 |
华南农办〔2014〕55号 |
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防灾减灾和
汛期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防灾减灾和汛期安全管理有关文件的通知》(粤教保函〔2014〕47号)精神和要求,现就我校2014年防灾减灾和汛期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和汛期安全管理工作,结合我校实际,以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做好校园防灾减灾工作。深入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全面摸清我校防灾减灾和汛期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消除校园重大安全隐患。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认真部署开展防灾减灾和汛期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要根据活动有关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抓,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健全应急预案,完善防灾减灾应急工作机制,确保防灾减灾和汛期安全管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二)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
各学院、附属小学、幼儿园要进一步拓宽安全教育渠道,创新安全教育的理念与思路,围绕“5.12”防灾减灾日主题活动,开展好“防灾减灾知识进校园”活动。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电视、校报、墙报、宣传横幅、警示牌以及主题班会、演讲辩论等形式,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提高认识、积极参与;根据实际情况,在防灾减灾宣传周(
(三)深入开展校园防灾减灾和汛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后勤处、资产管理处、教学科研基地管理处、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广东华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经营公司)、附属小学、幼儿园等单位要结合活动要求和汛期特点,重点对校舍、校门、围墙、校内和学校周边山体以及校园排水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具体如下:
1.附属小学、幼儿园要检查本单位内建筑物对地震、暴雨、台风、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不能解决的及时报告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2.后勤处要确保各中心(实体)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加强对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以及对生产装置和设施的监控,尤其是要检查燃气管道等重点设施设备;对校园公共场所围墙及周边山体进行检查,防止雷暴天气出现山体滑坡、围墙崩塌等情况发生;对校园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排查,维护好重点区域的排水设施;检查加强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对作业现场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的隐患进行认真排查治理,并对所管辖物业进行防灾情况检查。
3.教学科研基地管理处要检查所辖区域内的教学科研场所和设施的防灾情况。
4. 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要检查学生宿舍防地震、暴雨、雷电、防台风等自然灾害的情况。
5.资产管理处检查各公共大楼及所管辖物业的防灾情况。
6.资产经营公司做好下属各企业的检查防灾工作。
各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予以整改,自身无法解决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四)注意总结,及时反馈
请各相关单位将本单位“防灾减灾日”活动总结于
华南农业大学
联系人:伍梦霞
电 话:8528010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