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下达2014年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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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文

 

华南农财〔20148

 

关于下达2014年预算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学校2014年财务预算已经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校长批准,根据《关于编制2014年度预算的通知》(华南农财〔201322号)规定,现将各单位2014年预算予以下达(详见附件),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经费使用原则

(一)加强刚性预算管理

各级领导、各单位要强化财务预算意识,严格执行财务预算方案,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经费下达后,各单位如有新的需求,可向归口相关单位申报,纳入下一年度预算统筹安排;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可向学校请示,经学校批准后在年度机动费中安排。

(二)强化精细化预算

各单位要加强支出预算管理,根据预算确定的支出项目、使用范围、开支标准、支出额度合理控制支出,不得发生无预算、无计划或超预算的开支项目,不得任意调整开支渠道和开支范围,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2014年预算经费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二次下达。

(三)严格执行“一支笔”经费审批制度

各单位要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单位正职是预算执行的第一责任人,对预算执行结果负责和承担相应责任。要切实加强对基建和维修工程的管理,基建、修缮项目在建设资金落实到位后方可开工。

(四)规范经费的归口管理

学校将各类经费下拨到各相关职能部处,除本单位办公等正常运作经费外,凡属面向全校性使用的经费,必须专款专用,按计划落实给各学院、各单位使用,杜绝截留使用。

(五)实行项目的绩效考评

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工作,强化预算执行的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年度预算的顺利执行。学校将根据《华南农业大学经济责任制》和《华南农业大学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考评试行办法》的规定,对于重大专项经费实行绩效评价。原则上本年度安排的项目必须在本年度启动实施,否则年底该项经费将收回学校。

二、关于教学经费预算

2014年学校继续推进教学经费改革,教学经费占可分配学费的比例维持在30%,原则上学校不再另外追加教学相关经费。继续设立200万元教学机动专项经费,由学校掌握,针对未列入当年教学经费预算又在年度内必须实施的建设项目,由各单位申报,经教务处组织论证,并按学校规定程序审批后使用。

(一)教务处负责分配的教学经费

1、教务处负责分配和管理的教学经费。教务处负责分配和管理的教学经费有本科生业务费、教学差旅费、公共基础课实验教学中心负责的公共实验课业务费。具体的经费名目有:实习费、实验费、教学业务费(含公共课)、选修课费、精品课程建设费、双语教学经费、学生素质教育经费、科技创新经费、教学差旅费、资料讲义印刷费、督导及教学评估经费、教学改革课题立项经费、教材建设费、教务员培训费、专业建设经费、质量工程建设经费(含教学实验室修缮建设费用)、专家评审费、教师教学发展经费及丁颖班管理经费、本科教学设备购置经费等各类教学相关经费支出。

2、教学经费的使用和分配原则。教学经费是学校开展教学活动的基本条件,应专款专用,力求节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教学经费应绝大部分下拨到教学单位,要切实用于本科生教学直接相关的教学活动中,不得用于发放学生的奖助学金开支。教务处要抓紧论证并提出教学经费分配方案,并经分管校领导和校长审批后,由财务处下拨到各学院、各教学单位。

(二)直接下达到各职能部门的教学经费

直接下达到各职能部门的教学经费包括本科生业务费、教学差旅费、教学设备维修费及体育维持费等。具体有:思政部掌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经费、体育部掌握的体育维持费、武装部掌握的军训费、校团委掌握的学生活动及社会实践经费、学生工作处掌握的学生类经费、招就处掌握的招生就业费、人事处掌握的教师培训费、设备处掌握的教学设备维修及零星购置费、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掌握的电化教学经费、各学院掌握的毕业生就业经费和学生活动费,由学校直接下拨到各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

三、关于后勤保障经费

2014年度后勤保障部分经费实行分类管理,包干使用。

(一)家具维修专项经费按学生宿舍家具维修与购置、办公家具零星购置与维修、教学大楼家具维修与购置进行分类管理。

教学大楼家具维修与购置及公共大楼维修,由后勤处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成立项目论证小组进行充分论证,在学校预算安排的包干额度内,按轻重缓急,实行项目排序,报经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实施。办公家具零星购置与维修按学校统一规定的配置标准购买。

(二)道路、房屋、水电等常规维修经费,主要用于道路、房屋、水电等的零星维修,当年包干使用,不得超支。紧急抢险工程经主管后勤副校长和总会计师审批并报校长决定后,在学校应急专项经费中立项开支。

(三)学生宿舍定期维修(包括栏杆、房间内墙和门等)、学生宿舍家具维修由后勤处制定总体维修计划、详细制定每四年一轮回的年度实施计划和预算,列入学校维修专项预算,专款专用。

(四)常规性的校园卫生及校园绿化费,由后勤处在预算额度内包干使用。非常规性的环境建设经费,由后勤处组织论证,报主管校长批准后,确定当年的实施项目。

四、压减公用经费开支

为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若干规定》(粤府办〔201272号)及省财政厅《关于压减省级公用经费的通知》(粤财预〔20132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源头上控制我校公用经费,特别是“三公”经费的支出,我校在制定2014年的公用经费预算中,按2013年的预算分别压减5%20%,具体如下:

(一)一般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交通费及其他业务费(不包括专项经费),在2013年的预算基础上压缩10%

(二)因公出国经费,在2013年的预算基础上压缩20%

(三)公务用车运行费,在2013年的预算基础上压缩10%

(四)公务接待费,2013预算在20万元以上的压缩20%2013年预算在10-20万元的压缩10%2013年预算在10万元以下的压缩5%

(五)电话费按校办核准的标准发放,不压减。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4年分单位支出预算表(由财务处分发到各单位)

        

 

 

 

                             华南农业大学

                            2014528

 

 

 

联系人:童小玲

  话:8528838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华南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464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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