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文件 |
华南农财〔2014〕13号 |
关于编制2015年度预算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5年度预算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围绕学校的阶段目标和年度工作重点,安排2015年度学校预算。
(一)预算实行“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和“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原则
编制2015年预算要优先确保学校教育事业的正常运转和教职工绩效工资等民生支出,要紧扣各部处的职能和学校事业发展及2015年工作计划,申报2015年度正常经费使用计划;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
(二)预算编制要体现绩效性的原则
预算编制要体现绩效性,预算支出绩效分析是加强经费管理、构建规范和有效监督机制的新措施,也是学校了解经费用途及效果的有效途径。各单位要做好预算经费的绩效分析工作,并将项目绩效分析、论证结果作为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项目(专项)经费的申报事项要充分论证,明确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和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经费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要严格把关,统筹安排实施。统筹各渠道来源经费,包括中央支持地方发展专项资金、特色学科建设经费、省学科与专业建设资金、省师资队伍建设资金等各类经费。论证项目经费预算时,要突出重点,按照“保重点、保稳定”的要求,优化支出结构,区分轻重缓急。对于绩效目标不明晰的项目预算申请,不得纳入评审,不得提交学校财务处。
(三)预算编制要体现“刚性化、精细化”原则
为了维护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学校坚持“刚性预算”原则,即预算制订好后在执行过程中不追加。如果出现特殊情况,则按相关程序申请学校机动经费,作为预算调整,坚决不允许追加预算。继续加强学校预算的精细化管理。各单位在编制2015年度经费预算时,要细化支出项目,并落实到具体的内容;各单位申报专项经费时,要按照以下五种专项类别进行申请:教学、学科建设、质量工程类;设备购置类;修缮、治安防火及基建类;网络建设、电化教学类;其他类。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考评也将根据该类别执行。各类专项经费实行分项管理,分明细项目设专卡,实行一事一卡,专款专用,项目完成后结余经费收回学校。
(四)严格控制公务费支出的原则
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支出,建立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控制和降低公务运行成本,努力推进水电费、公用房、实验用地等公用设施运行成本分担、资源共享、有偿使用。
二、预算编制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校经费预算是各学院各部门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的财力保障,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经费预算由各单位本着节约开支、按轻重缓急排序的原则,结合2015年度的工作计划以及以前年度本单位经费的实际开支,充分考虑各项工作的具体情况,在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确定申请预算的项目及经费额度,正常经费申请额度不得超过2014年下达的预算数,各类经费归口部门负责统筹申报的项目(专项)经费原则上也不得超过2014年额度。
各单位无明细开支计划和依据的,不得纳入年度经费预算;各单位必不可少的支出不能遗漏编报预算;可做可不做的事不得安排经费预算。编制预算须按照学校规定的申报条件、程序和规范文本格式申报。
(二)规范编制,实行分类申报
预算经费分为直接下达的经常性经费、由教务处组织论证后分配下拨的教学业务费、由职能部处二次分配下达的经常性经费、由职能部处组织论证后下达的专项经费。其中,经常性经费、教学业务费、由职能部处二次分配下达的经常性经费的预算申报须填报《华南农业大学2015年度正常经费预算明细表》(见附件1);专项经费预算申报须填报《华南农业大学2015年度专项经费预算申请书》(见附件2)。
(三)加强项目(专项)经费结转管理
为了加强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的衔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维护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截至
三、预算编制的具体内容
收入预算由财务处根据教育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下达的“二下”部门预算控制数进行编制。学校年度的财务预算为部门预算的细化预算,收入及支出预算必须与主管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口径一致。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生均拨款和离退休经费拨款)、学费及住宿费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科研经费、其他收入。支出预算为分两大类,一类是正常经费,另外一类是专项经费。
第一类经费:“保运转、保民生”的正常经费,包括公用经费、人员经费、社会保障经费等日常运作经费。
(一)学校面上公共经费预算编制
1.人员经费归口由人事处负责编制,包括:在职人员统发工资、校发工资、岗位津贴、校内酬金(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增加部分、住房维修费与物业管理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货币补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外聘人员(临工工资,事业费负担部分)、在职人员各类奖励(含年终考核优秀奖)、节假日奖金等;离休人员生活补贴、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离退休人员住房维修费与物业管理补贴、节假日补助等。
2.公医费归口由校医院负责编制。
3.银行贷款还贷准备金、银行贷款还本支出预算归口由财务处编制。
4.水电费归口由后勤处负责编制。
(二)各学院、单位直接向财务处申报的经常性经费预算
1.办公费等公务费
公务费由各学院(部、处)分项目经费卡填报《华南农业大学2015年度正常经费预算明细表》,报财务处审核。各项经费申报的预算数不得超过2014年下达的额度。
2.全日制研究生业务费、研究生奖学金预算归口由研究生院负责编制,按规定的标准和全日制学生人数编制,报财务处审核。
3.本科学生奖学金及勤工助学金由学生工作处负责编制,报财务处审核。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体育运动奖、数学建模竞赛奖等各种学生单项奖励、学生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及突发事件补助、银行助学贷款风险准备、学校助学贷款基金和减免学费基金、贫困生励志教育及技能素质培训。
财务处按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本科学生奖学金及勤工助学金不超过事业收入的5%进行审核。
(三)教学经费预算
2015年度教学经费预算占学费(可分配学费)的比例维持在30%。
1.教务处归口管理的教学经费
(1)经费范围。教务处负责分配和管理的教学经费有本科生业务费、教学差旅费、公共基础课实验教学中心负责的公共实验课业务费。具体的经费名目有:实习费、实验费、教学业务费(含公共课)、教学差旅费、教师培训费、毕业生论文经费、选修课费、精品课程建设费、双语教学经费、学生素质教育经费、科技创新经费、资料讲义印刷费、督导及教学评估经费、教学改革课题立项经费(教改课题立项应从严从紧)、教材建设费、教务员培训费、专业建设及质量工程建设经费(含教学实验室修缮建设费用)、本科实验教学设备类专项购置建设经费等各类教学相关经费支出。归口教务处管理的教学经费占可分配学费的比例为20.40%。
(2)教学经费预算编制的要求。教学经费分配由教务处组织各学院论证申报。经常性教学经费由各学院填报《华南农业大学2015年度正常经费预算明细表》;专项教学经费由各教学单位编制《华南农业大学2015年度专项经费预算申请书》,由教务处牵头组织论证,在核定的额度下,按轻重缓急排序,报财务处纳入2015年预算。教学经费是学校开展教学活动的基本条件,应专款专用,力求节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教学经费应绝大部分下拨到教学单位,要切实用于与本科生教学直接相关的教学活动中,原则上不得用于发放校内在职人员的各类人员支出(含评审费、奖励等),不得用于发放学生的奖助学金开支。
2.各职能部门负责申报的教学经费预算,占可分配学费的9.6%
具体内容有:体育部体育维持费、武装部军训费、校团委学生活动及社会实践经费、学生工作处掌握的学生类经费、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费,人事处教师培训费、设备处教学设备维修及零星购置费、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电化教学经费、思政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经费、各学院掌握的毕业生就业经费和学生活动费。以上经费预算由相应单位编制《华南农业大学2015年度正常经费预算明细表》,经费预算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2014年下达的额度。
(四)由职能部处二次分配下达的正常经费
由职能部处二次分配下达的经费包括设备处掌握的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费、校办统一分配的各单位电话费等,此类经费是由各职能部门管理的全校性公用经费,设专门的经费卡,按项目经费管理,归口职能部门统筹,这类项目经费如下表所示:
经费项目归口管理表
归口职能部门 | 经费名称 |
设备处 | 各单位办公设备维修、零星设备购置费 |
后勤处 | 各单位家具维修、零星家具购置费、校园绿化卫生费、 房屋道路维修费、水电维修费、基建经费 |
校长办公室 | 各单位的电话费 |
保卫处 | 各单位治安防火费 |
国际交流处 | 外籍教师经费、临时出国人员经费 |
人事处 | 临时工经费、人才引进费 |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 各单位网络建设费、电化教学经费 |
第二类经费:“促发展”的专项经费,包括后勤保障、基本建设等。
(一)相关职能部门论证后下达的专项经费
后勤保障、办公设备购置与维护、安防设备购置与维护、网络建设与维护、人才引进等专项经费由各学院、部处、各单位分别向后勤处、设备处、保卫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人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申报,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论证,在专项经费额度内按轻重缓急,实行项目排序安排预算。
(二)基建经费
基建经费申报表由后勤处统筹编制,资产管理处、教学科研基地管理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协助填报。编报基建项目预算除提供《申请书》外,还必须提供下列材料:1、经校长签署,并经校长办公会议或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的同意立项建设的批文或会议纪要;2、经过审计处审核通过的基建项目预算书;3、分年度实施的年度建设经费使用计划表。
四、预算编报时间安排
为保证年度预算能在
(一)
(二)
(三)11月至12月,财务处对各单位上报的经费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与校领导、相关部门协商编制2015年预算草案,经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后,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四)学校批准后,将于2015年1月下拨。
特此通知。
华南农业大学
联系人:童小玲
电 话:8528838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