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文件 |
华南农办〔2014〕99号 |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教考函〔2014〕2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doc 2.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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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