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学科带头人任用办法(试行)》的通知
  • 生成日期:
  • 信息生成机构:信息公开-校内访问栏目
  • 发文字号:
  • 公开方式:
  • 访问次数:175

华南农业大学文

 

华南农办〔201493

 

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学科带头人

任用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华南农业大学学科带头人任用办法(试行)》已经学校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华南农业大学

 2014712

 

 

华南农业大学学科带头人任用办法(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推进学校“人才强校”战略的实施,促进学科的建设与发展,进一步规范学科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在学科建设中的带头作用,根据我校目前学科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指导思想

 

第二条  本办法旨在通过加强对学科带头人的管理,促进学校学科建设上层次上水平,多出标志性成果,多出高质量人才,不断提升学校的办学实力,扩大学校的影响和声誉。

 

第三章  基本条件

 

第三条  学科带头人须身体健康,能胜任该岗位的工作。

第四条  学科带头人要严谨治学,在本学科领域内学术造诣较高,能把握本学科领域的发展方向,并具有长远的学科发展构想。

第五条  学科带头人应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并致力于培养青年人才。

第六条  学科带头人须为在本学科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在职员工,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第四章  遴选及聘任

 

第七条  设立学科带头人的学科必须是能够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科,并有一定实力与规模。学科带头人分为一级学科带头人和二级学科带头人,二级学科带头人必须在所属一级学科整体规划下开展工作和行使相关权利。

第八条  学科带头人的遴选及聘任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由学院(部)按条件组织院学术委员会进行初审,并经所在单位公示后报发展规划处审查,最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评审、认定。

第九条  国家重点学科和一级学科及其所属的二级学科的学科带头人由学校聘任,并与学校签订履职协议。其他类型学科的学科带头人由学院(部)聘任,报学校备案。

第十条  学科带头人实行聘任制。5年一聘,聘任期满后其资格自动终止。

 

 

第五章  职责与权利

 

第十一条  学科带头人提出本学科建设发展目标,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和实施本学科的学科建设规划,主持制定与本学科建设有关的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  学科带头人凝炼相对稳定且具特色和发展潜力的研究方向,协调各研究方向间的关系,保证学科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第十三条  学科带头人负责组织并会同学院(部)做好本学科师资队伍及学术梯队的规划和建设,形成年龄、职称、学历和学缘结构合理的学科梯队;协调好学科梯队成员之间的关系并及时解决发生的问题,构建道德规范、学术民主、团结协作的高水平教学、科研团队。

第十四条  学科带头人负责组织制定本学科点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会同学院(部)落实研究生招生计划;负责本学科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负责研究生开题报告及学位论文质量的审核与评价。

第十五条  学科带头人会同学院(部)负责制定本学科教学科研基地、工程中心、实验室、研究室等研究平台的规划与建设,建立学科设备等资源的管理运行机制并认真落实。

第十六条  学科带头人负责组织重点学科、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建设和评估,组织本学科配合院系接受上级部门对本学科的检查和验收。

第十七条  学科带头人组织编制学科建设经费预算与分配方案。执行预算时严格遵守财务制度,确保规范使用经费。

 

第六章  管理与待遇

 

第十八条  学科带头人实行目标管理,各级学科带头人需制定任期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相应管理措施与办法。年终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报告年度工作情况,经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学校备案。

第十九条  学科带头人在任职期间取得突出成绩,学校组织评估后根据相关政策给予奖励。

第二十条  对弄虚作假或违反学术道德者解除其学科带头人职务,停发岗位津贴,并重新选聘。

第二十一条  学校聘任的学科带头人享受学校规定的相应岗位津贴,若同时为重点学科和一级学科带头人,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享受高标准津贴与奖励。学院聘任的学科带头人岗位津贴由学院自行决定标准并由学院发放。每个学院可根据需要和自身条件配备1名兼职学科秘书,协助完成日常工作。

第二十二条  学科带头人是受学校和学院共同委托管理学科的负责人,学校校长和学院院长是学科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章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原《华南农业大学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0290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发展规划处负责解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华南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4910印发


扫描关注学校微信


华农企业号 您的办事大厅

SCAU Copyright © 2014-2017 华南农业大学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华南农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