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文件 |
华南农教〔2014〕48号 |
关于给予冯凯成等16名学生处分的决定
在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期间,农学院农学(农业信息技术方向)专业2012级学生冯凯成,在《土壤肥料学》课程闭卷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并抄袭;理学院统计学专业2011级学生何家伟,在《数理统计》课程闭卷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置于试卷下面;外国语学院英语(高级翻译方向)专业2011级学生谢成尧,在《翻译理论Ⅰ》课程闭卷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置于试卷下面;兽医学院动物医学专业2013级学生左谦、资源环境学院植物保护专业2013级学生李世军和上官端文、艺术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2013级学生丘若阳,在《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闭卷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置于试卷下面;艺术学院视觉传达设计2013级学生张达意,在《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闭卷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书籍并翻阅;艺术学院视觉传达设计2013级学生吴宇澄,在《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闭卷考试中,携带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答案的手机至考座并查阅;艺术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2013级学生谢欢婷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2013级学生王越、何哲宇、谭晓晴,在《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闭卷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置于桌子抽屉;公共管理学院公管类专业2013级学生张曼,在《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闭卷考试中,携带手机至考座;艺术学院服装设计与工程(广告表演与商务礼仪方向)专业2012级学生邓�蝶,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闭卷考试中,携带手机至考座;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2012级学生张培婷,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闭卷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不按时交答题卡。
冯凯成等16名学生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校纪校规,在同学中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严肃考试纪律,教育其本人及广大学生,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关于学生考试作弊及违纪处分的规定》(华南农办〔2006〕23号)第三条第2款、第四条第4款和第7款及第9款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冯凯成、何家伟、谢成尧、左谦、李世军、上官端文、丘若阳、张达意、吴宇澄等9名学生记过处分,其相应课程成绩以零分计,须参加相应课程重修;给予谢欢婷、王越、何哲宇、谭晓晴等4名学生严重警告处分,其成绩以零分计,须参加相应课程重修;给予张曼、邓�蝶等2名学生警告处分,其成绩以零分计,须参加相应课程重修;张培婷该课程的试卷按废卷处理,其成绩以零分计,须参加相应课程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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