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实习教学管理办法(试行)
  • 生成日期:
  • 信息生成机构:信息公开-校内访问栏目
  • 发文字号:
  • 公开方式:
  • 访问次数:186

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实习教学管理办法(试行)

华南农办〔200451

 

实习教学是教学计划规定的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 是使学生对所学专业建立感性认识,并获得生产实际知识和能力,学会组织管理本领,培养独立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通过生产劳动、技术劳动和公益劳动等劳动教育巩固和扩展学生所学的理论知识,培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使学生了解本专业有关的生产过程,巩固和发展所学专业知识,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习教学的原则

1、实习教学与人才培养模式相一致;

2、开展实习教学改革,根据实习目的和要求组织多课程综合实习,逐步取消单一课程零星实习。

3、针对各专业招生人数不断增加,实习安排难度增大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实习教学的新形式、新途径,如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手段,开展模拟实习教学,克服传统实习方式存在的时间与空间上的条件限制,提高实习教学效果。

4、实习教学一般应以学院专业为单位,集体组织进行。若条件限制集体组织确有困难,可由学院统一安排,将学生编为若干小组或由学生独立自主进行,分散实习过程中,指导老师应定期地进行巡回检查了解。对分散形式的实习教学,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大纲要求进行检查和考核,保证实习教学效果和质量。

二、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

实习教学大纲是进行实习的指导性文件,是制订实习教学计划、组织实习和对学生进行考核的依据,必须按教学计划及专业培养目标来制订,新开的实习教学及实习教学大纲有所变动的必须及时报教务处备案。各专业可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在本办法基础上制定较详细的规定。同时在实习教学大纲执行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定期修订,根据学科发展的需要,不断改革实习教学内容与方法,注重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的培养。实习教学大纲必须用A4纸打印,字数不少于4000字(机械类专业不少于5000字)。实习教学大纲应包含如下内容:

实习性质、教学形式、目的和要求、内容和方式(如参观、集中讲解、个人操作、岗位服务等)、实习程序与安排(实习教学学期、周数、日期、时间分配、作息时间、实习地点等)、实习组织(指导教师安排、学生分组、实习工厂定点、定岗)、注意事项(实习教学安全、纪律)、实习成绩评定标准及成绩记载(实习表现、实习报告内容、实习日记、提出合理化建议、笔试和考试等各部分所占分数及要求)等。

三、实习的组织

1、制订实习计划。每年十一月末,各学院按大纲要求填写下一年度实习计划,经主管教学院长批准后,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通过的实习计划,在执行计划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实习时间及实习地点,经主管院长同意签字后报教务处备案。实习计划内容:实习内容、实习单位、实习时间与地点、参加人数、实习日程安排、实习指导老师、实习经费预算和考核等。

学院在实习开始前一个月,指定教风严谨、 学术业务水平教高的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并给指导教师下达实习教学任务书。集中组织的实习,可按1:1520左右的师生比例配备实习指导教师。分散安排的实习,学院应按一定比例配备教师负责审查实习单位的落实情况及检查、考核等工作。

2、实习动员学院领导和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在实习前主持实习动员会,通过动员使学生了解实习的目的与任务,内容、方法与时间安排等。同时,还要向学生进行纪律教育,安全教育,保密教育,并宣布实习队的组织领导和有关规章制度。

3、实习教学总结。为了不断改革实习内容和方法,提高实习质量,学院要做好教学实习的总结工作。听取指导教师对本项实习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实习学生代表的汇报,并开展一些各专业的讨论,交流和积累实习经验、体会,分析典型事例,提出有关教学实习工作的改进意见。书面总结材料应包括《实习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指导方法、质量分析与评估、存在问题、解决措施、经验体会(特别是产学研结合方面的)、建议和其它等。

四、实习指导教师的职责

1、指导教师应提前去实习单位,深入了解现场情况。按实习大纲的要求,结合实习单位的实习条件,会同实习单位的有关人员,拟订出具体的实习进度计划,并做好师生的食宿等生活条件的安排。

2、指导教师要备好课(在外埠实习,需要在实习地点备课的,要提前到实习地点备课),并按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写实习教学日历;同时指导教师要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大纲和具体的实习计划,讲明时间安排和步骤,提出写实习日记、实习报告的要求,介绍实习单位情况和实习应注意的事项,宣布安全保密要求和实习纪律。

3、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本专业知识的指导,及时总结在实习中学到的知识,帮助解决实习中遇到的问题,组织好各种教学活动,引导学生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要布置一定的思考题或作业,及时检查与督促,要做好安全、保密教育,以免发生事故。

4、学生在实习期间违犯纪律或犯有其它错误时,指导教师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影响极坏者,带队教师有权及时处理直至停止其实习,并向院系报告。

5、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既教书又育人,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与安全。实习期间指导教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从事其它工作,不得私自找人顶替指导,否则作为教学事故处理。指导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应经院长批准,并指派其他教师顶岗。

6、注意搞好与实习单位的关系,主动争取所在实习单位的支持。指导教师应定期向所在实习单位有关部门汇报工作,在处理有关实习问题时,尊重实习部门的意见。师生在完成实习大纲的原则下,尽量为实习单位做些力所能及的有益工作。

五、实习成绩考核

实习结束后,学生按照实习教学大纲或实习指导书完成全部任务,并提交自己撰写的实习报告方可参加考核。考核形式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完成设计、完成作业等方式,并结合学生的实习态度、学生实习材料、实习单位评语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实习考核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成绩评定原则上应呈正态分布,严格控制优秀成绩的比例。

优秀:能完成实习计划,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全面、系统的总结,并运用所学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有一定的独立见解,考核中能正确地回答问题;实习中表现好,积极参加劳动、无违纪现象。

良好:能完成实习计划,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考核中能正确地回答问题,实习中表现较好,能积极参加劳动,无违纪现象。

中等:能完成实习计划,达到实习大纲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较为全面的总结;考核中能正确地回答主要问题,实习中表现较好,能积极参加劳动,无违纪现象。

及格:能完成实习计划,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主要要求;能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考核中基本上能回答问题。实习中劳动态度一般,无违纪现象。

不及格:凡未达到实习大纲的基本要求,实习报告马虎潦草,内容有明显错误,考核时不能回答主要问题或回答问题时出现原则性错误的;或学生在实习期间因故请假缺席的时间累计超过全部实习时间1/3以上者均按不及格处理。实习中无故旷课超过1/3以上者,除实习成绩不及格以外,还须按学生守则进行纪律处分。

六、实习经费管理

学生实习教学经费根据参加实习的学生数及实习学时数,按指标下达到学院,由学院主管院长负责具体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转借他人。超支部分由学院自行解决。实习经费的开支项目、范围及标准、借支和报销等按校财务处的统一规定办理。对"分散式"进行实习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把实习经费包干到学生本人,超支不补。

实习队财务管理应指定1人负责账目管理,另1人负责现金管理,严禁私人挪用经费。

、本规定自公布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实习守则

      2、华南农业大学实习教学计划表(略)

      3、华南农业大学学生教学实习成绩考核表(略)

      4、华南农业大学实习教学质量调查表(略)

 

附件1

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实习守则

一、学生必须按教学计划的规定参加实习,并按实习教学大纲、实习计划(包括实习任务书、实习日程表)的要求,完成实习任务。

二、学生实习前必须按学院的动员要求,认真学习实习教学大纲、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的目的与要求、方法和步骤,做好准备。

三、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逐日写实习日记,简明扼要地记载当日所完成的实习任务和收获,附必要的草图,并按规定时间交出实习日记、实习报告、社会调查报告等。实习结束后,学生必须提交上述材料,并参加考核。

四、学生在实习期间,要虚心向工人、技术人员学习,加强团结,密切合作,在保证完成实习任务的条件下,尽可能地做到实习结合生产,有利生产,并积极为工厂、地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实习场所进行实习,不得迟到、早退。学生在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应向指导教师请假。

六、学生在集体乘车前往实习地点或返校期间,必须听从指挥和统一调度,严禁抢上抢下。学校统一安排交通工具时,不得擅自乘坐其它交通工具,个别学生需提前或推后行动的要经带队教师批准。对违反本规定的学生,指导教师有权批评制止,情节严重者应上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七、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认真实习和严格遵守所在接受实习单位的有关制度,特别是保安、保密、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等方面的制度,如有违反,指导教师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实习资格或上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八、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认真实习和严格遵守所在接受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别是保安、保密、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等方面的制度,如有违反,指导教师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实习资格或上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九、在实习中,如涉及保密性质的内容或学生在实习日记本中有保密性质的内容,实习结束时由指导教师和保密员将日记本中有关内容收齐交所在实习单位或交回学校。

十、学生在实习期间,严禁无组织的去江、河、湖、海游泳,防止发生意外。严禁打架斗殴,如违反纪律,经批评教育不改,可令其返回学校,不予评定实习成绩,并视其性质、情节、认识态度给予纪律处分。

十一、分散实习的学生,应结合实习的具体情况和实习单位委派的指导人员做好实习进度安排等事宜并及时将计划寄回学院。

 


扫描关注学校微信


华农企业号 您的办事大厅

SCAU Copyright © 2014-2017 华南农业大学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华南农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