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华南农业大学校内聘用教授遴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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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校内聘用教授遴选办法

华南农办〔201337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培养,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学校决定于2013年开始遴选少部分优秀教师为校内聘用教授,每两年遴选一次。为规范做好遴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条件

(一)爱岗敬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协作精神。

(二)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教学成绩突出,科研工作取得同行公认的显著成绩。

(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45周岁以下。

二、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根据申报条件,申请人填写《华南农业大学校内聘用教授申请书》,并提供任现职以来相关材料至所在单位。

(二)评前公示。申请人的教学科研工作情况及成果须在所在单位内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并由所在单位在相应的申报栏目中签章证实公示的结果。

(三)单位推荐。单位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等方面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人选。

(四)学校设立农科(含生物)、理工、人文社科学科三个评审工作小组。

(五)学校评审。学校高评委在申请人述职答辩的基础上按照规定条件对申请人员进行评审,确定人选。

(六)对评审通过的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学校公布聘用。

三、聘用待遇

(一)在聘期间,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科研教学工作,享受教授(专业技术四级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他工资待遇不变。聘期3年,不续聘。

(二)在聘期间,达到学校当年教授资格申报条件者,如申请评审教授资格可不受学院岗位数限制,经学院推荐可直接进入相应学科组评审。

四、附则

(一)申报材料中有关论文、课题、业绩成果等材料的界定参照《华南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执行。

(二)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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