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学生班委会工作实施意见
华农党(发)字〔2001〕57号
为加强我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健全组织,发挥基层学生班委会的作用,建设和培养良好校风学风,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第一条 班委会是我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也是校行政在学生中的基层组织。它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校、院的部署,引导学生的政治方向,坚持把正确的政治方向摆在首位;组织本班学生进行专业学习、文体活动和日常生活管理等工作。班委会接受院党政领导,在学生政治辅导员和班主任的指导下工作。
第二条 班委会由班长、副班长和班委员若干人组成。班委会每年改选一次,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全班学生民主选举产生,报院党政领导批准。
第三条 班委会必须认真贯彻校院党政的工作部署和决议,带领和组织本班学生贯彻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校纪校规;努力创建先进班集体、争创“三好”;建设良好班风;经常向学生政治辅导员和班主任汇报本班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及执行校规校纪的情况,反映同学的要求。
第四条 班长应在每月底的星期天晚上主持召开班会活动,总结布置工作,或传达校院决定,对同学提出具体要求。班会活动应建立点名考勤制度,考勤情况特别是星期天晚上11:00仍未归校的学生;由班长登记于星期一向学生政治辅导员报告。
第五条 班长应在每学期末主持召开班民主生活会,检查通报本学期本班学生学习、生活、班务工作等基本情况及执行校规校纪的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写出书面总结向学生政治辅导员汇报。
第六条 班委会应指定专人负责本班下列日常工作:
1.协助院办公室和任课老师做好课堂点名考勤登记工作,每两周将考勤情况汇总报院办公室。
2.协助任课老师维护课堂秩序,检查课堂风纪仪表。
3.协助本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做好日常值班工作,检查督促本班同学搞好宿舍内务和寝室外清洁卫生。
4.督促本班同学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宿舍自修秩序,做好安全用电和防火、防盗等检查督促工作。
5.组织开展班际间的文娱、体育比赛或联欢活动。积极组织本班学生参加学校或学院举办的各类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和学术报告等集体活动。
第七条 班委会应认真加强自身建设。班委成员要模范执行校规校纪,对不良现象敢批敢管,并及时如实向组织报告。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称职的班委成员,通过民主程序给予罢免。
第八条 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工作部(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