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华南农业大学院系(部)教务员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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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院系(部)教务员工作条例

华农大(办)字199414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关于加强普通本、专科教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行政管理工作,明确教务员的职责范围,更好地协助学校和院系(部)领导搞好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教务员在各院系(部)领导和教务处指导下开展工作。教务员的本职工作是负责协助本院系(部)领导做好教务和学务等方面的教学管理工作。并向有关领导汇报工作。

第二条  教务员的教务管理工作职责

1.在教务处统一安排下,协助院系(部)制定或修订专业教学计划。

2.根据教学计划,协助院系(部)领导制定每学期本院系(部)各专业年级的开课计划。

3.根据教务科下达各教研室的教学任务书,督促教研室在两周内研究落实各门课程的任课教师,报主管教学主任(院长)审批,然后按时汇总并送回教务处教务科一份。

4.编制本院系(部)各专业、年级的专业课程表和课室使用时间表。

5.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做好学生免修、辅修、双学位、优异生。推荐报考研究生以及需要重修的课程等工作。

6.按照教务处发出的选修课及其规定,组织、落实学生修读选修课的报名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把各门选修课人数汇总报送教务科。

7.复印本院系(部)各专业年级的课程时间表并发给各课程任课教师和学生班。

8.负责本院系(部)日常的调课、停课工作。

9.每学期结束前,协助院系(部)办公室检查一次设在本院系(部)课室的黑板、灯光、桌椅、门窗等情况,需要修理的由院系(部)书面报告总务处维修科和水电科,补充桌椅的报总务科,并在开学前再检查落实一次课室的准备工作。

第三条  教务员的学务管理工作职责

10.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及办理学生入学、注册、留、降级、休学、复学、转学、退学、毕业离校以及奖惩等的登记工作。

11.协助院系(部)办公室办理学生请假、考勤等工作,每月向院系(部)领导汇报和向学生公布学生考勤情况。每学期期末考试前,做出各学生全学期缺勤统计,送院系(部)领导提出处理意见后,报教务处学务科。

12.协助做好学生各科考试的报名和期末考试安排的核对等工作。

13.办理学生每学期的修课登记、学生成绩考核登记。每学期考试结束后,负责将学生考查、考试成绩统计表(表二)送学务科。

第四条 做好有关教学文件的收发、保管和归档等工作,协助做好院系(部)和教务处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五条 教务员应努力学习教育教学管理的理论知识,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一些教学管理的试验研究,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管理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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