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研究生论文工作进行中期检查的意见
华农大(办)字〔1997〕第29号
为了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管理,及早发现和解决论文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学位论文的顺利完成,确保论文的质量。因此,决定从1996年起开展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实行中期检查制度。具体要求是:
1.时间:硕士研究生,第五学期初;博士研究生,第四学期初。
2.对象:第三学年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博士研究生。
3.检查小组组成: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由各院系领导主持,视研究生人数分别组成若干个检查小组。
检查小组由研究生导师以及教研室(研究室)成员或相关学科的人员共5—6人组成,检查小组组长由教研室(研究室)主任担任。
4.检查内容:
①是否按开题报告中所安排的计划进行;
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
③存在的问题;
④预计能否按计划完成论文工作等等。
5.检查工作安排:
①由研究生对开题报告以来的论文工作进行阶段总结。填写研究生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表。
②教研室(研究室)组织论文工作中期检查会,先由研究生对开题报告以来论文工作作详细汇报,导师介绍指导研究生论文工作的情况,然后由检查小组对其论文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③检查小组对研究生论文工作作出评价。并提出可否按原计划继续进行论文工作的意见。
如发现研究生论文工作有原则性错误,继续进行下去不可能得出预期结果的,应及时改选论文题目;如研究生论文工作不是按照“开题报告”的要求进行的,导师要认真检查原因,并提出下一步论文工作的计划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