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研究生和导师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的意见
华南农办〔2001〕121号
我校研究生教育经过20多年的发展,目前已拥有16个博士学位授权点,3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和3个专业硕士学位点。至2001年9月,我校在学研究生人数达1100人。随着研究生规模的不断扩大,我校从多个方面努力提高研究生的教育质量,在提高生源质量的同时,不断完善研究生培养方案,调整和规范课程设置,实行研究生中期分流制度和论文中期检查制度。采取了对学位论文的抽样检查、对新评选的研究生导师进行上岗培训等一列的措施,使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得到了提高。但是,与培养创新型高层次人才的要求相比,尤其与国内具较高研究生培养水平的大学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到目前为止,我校在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中仍一无所获。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论文质量,力争使我校跨入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高校的行列,鼓励研究生和研究生导师开拓进取,撰写出更多的优秀学位论文,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对我校获得全国及广东省优秀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及其导师,给予奖励。
1.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学校奖励8万元;如果该博士研究生毕业后留校工作的,可以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培养博士研究生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导师,学校奖励8万元。
2.获得广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及其导师,学校各奖励5000元;获得广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及其导师,学校各奖励2000元。
二、我校每年从当年的毕业学位论文中按一定的比例评选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并给予奖励。
1.获得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及其导师,学校各奖励500元;
2.获得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及其导师,学校各奖励 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