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学生预备党员党性锻炼实施办法
华农党发〔2013〕19号
党性锻炼是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完善大学生党员教育管理链,增强大学生党员党性,帮助大学生真正从思想上入党,决定在全校本科生预备党员中实施党性锻炼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条 大学生预备党员党性锻炼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党性锻炼活动,使预备党员加强政治修养,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理论修养,树立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加强实践锻炼,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促进预备党员在学习、工作、生活实践中,自觉按照党性原则,修正自己,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
第二条 党性锻炼的主要内容是签署一份承诺、研读一部经典、开展一项调查、做好一周义工、帮助一个同学、组织一次评议等六项活动,简称“六个一”工程。
第三条 签署一份承诺。以突出党性锻炼为着眼点,每一位预备党员签署一份承诺书,对自己思想和行为的先进性表现及参加党性锻炼各项活动的行为表现、目标、成效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
第四条 研读一部经典。紧紧围绕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这一战略任务,采取个人学习和集体交流相结合的形式,至少精读一部经典著作,并至少提交一篇心得体会。
第五条 开展一项调查。以增进对社情民意的认识、增强社会责任感为目标,围绕社会热点和大学生关心的问题,预备党员以个人或小组的形式在课余时间或假期开展专项社会调查并撰写调查报告。
第六条 做好一周义工。预备党员个人或小组在校内外社区或有关机构开展不少于40小时的义工志愿活动。
第七条 帮助一个同学。每位预备党员要积极帮助身边有困难的同学,采取结对子或其他方式,进行学习、生活、心理上等方面的帮扶,实现共同进步。
第八条 组织一次评议。以党性锻炼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落到实处为目标,建立预备党员群众评议机制,检验每一位预备党员党性锻炼的效果。由支部全体正式党员、群众(不少于预备党员人数)认真听取预备党员的总结陈述,对预备党员党性锻炼的表现进行评议。评议的具体办法参照《关于组织“大学生预备党员党性锻炼”评议活动的通知》的规定。
第九条 参加党性锻炼“六个一”工程专项活动是大学生党员转正前的必要环节,作为大学生党员发展的程序之一,纳入各学院党委发展大学生党员的工作计划。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等有关单位结合本部门职能,负责党性锻炼活动相关项目的组织部署。各学院党委负责组织本学院学生预备党员参加党性锻炼各项活动。
第十条 全校所有本科生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必须参加党性锻炼“六个一”工程专项活动,研究生预备党员自愿参加。
第十一条 校党委组织部负责各专项活动的统筹协调及督促检查。
第十二条 学生工作部负责“帮助一名同学”活动的组织部署。
第十三条 校团委结合“三下乡”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负责“开展一项调查”、“做一周义工”活动的组织部署。
第十四条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发挥专业和师资力量优势,以举办“经典辅导报告”、读书交流会等形式帮助大学生预备党员开展“研读一部经典”活动。
第十五条 各学院党委根据本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实际,在批准入党积极分子为预备党员后半个月内,必须通知并组织、督促大学生预备党员参加党性锻炼活动;按工作进展及时组织评议活动。
第十六条 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等有关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并于每年年初上交校党委组织部。
第十七条 无正当理由未能完整参加“六个一”锻炼活动或在评议中满意度得分60分以下的预备党员一般应延期转正;评议中满意度得分70分以下的预备党员要由组织进行谈话,帮助其查找问题,明确努力方向。
第十八条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