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关于修订成人高等教育
专科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
华南农办〔2008〕114号
教学计划是学校培养专门人才和组织教育教学过程的主要依据。为指导函授、业余(夜大)专科各专业修订新的专业教学计划,现根据我国目前成人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与特点,结合我校成人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原则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培养适应21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专业基础扎实、知识面宽、素质高、能力强的应用型人才。
(二)遵循成人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适合从业人员集中面授与业余自学为主的特点,精选内容,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实践环节,培养学生获取知识和创新思维能力。
(三)注重综合素质教育特别是文化素质教育,要充分体现基础牢、口径宽、素质高、能力强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
(四)整体优化课程结构和课程体系,将近年来教学实践、教学改革的最新成果充分运用到课程体系和专业建设中去,致力于创建各专业人才培养的优势和特色。
二、基本原则
(一)准确定位。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从实际出发,充分利用学校优质资源,主动贴近社会需要,培养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同时,要关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本专业领域科学技术的发展趋势,努力使教学计划具有前瞻性和时代性特点。
(二)夯实基础。强化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设置,“公共基础课”在学科范围内完全打通,“专业基础课”在学科范围内基本打通。
(三)精选课程。充分考虑学生的文化基础状况和成人特点,在课程设置上要求课程精、内容新、基础实、适应性强。专科教学要突出应用性和针对性,基础理论教学以应用为目的,贯彻少而精的原则,以必需、够用为度,以掌握基本概念、强化应用为教学重点。专业理论教学要加强针对性、实用性和技能性。同时,要兼顾学生升学需要。
(四)特色鲜明。根据专科培养目标和学科专业优势,从实际情况出发修订教学计划,保证成人高等专科教育的规格要求。同时,注意文、理交叉与渗透,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力求体现我校成人教育的特色。
三、培养目标与规格要求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毕业后能更好地适应相应岗位工作需要的技术应用型人才和管理人才。
毕业生要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了解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在学业上掌握本专业专科层次应具有的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较宽的知识面,具有一定的应用基础理论知识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初步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和阅读外文专业书刊的能力。
四、基本要求
(一)教学计划的主要内容
1、学院、专业名称、科类、层次、学习形式、学制;2、专业培养目标与规格要求;3、课程设置;4、学时分配;5、教学计划进程表;6、有关说明。
(二)学习形式、学制、学时
学习形式 | 科 类 | 层次 | 学制 | 总学时 |
函 授 | 文、法、教育类 | 专科 | 三年 | 1600~1700 |
经管类 | 专科 | 三年 | 1600~1700 | |
理、工、农科类 | 专科 | 三年 | 1700~1800 | |
业余(夜大) | 文、法、教育类 | 专科 | 三年 | 1600~1700 |
经管类 | 专科 | 三年 | 1600~1700 | |
理、工、农科类 | 专科 | 三年 | 1700~1800 |
注:表中总学时均包含毕业环节学时;“文”指人文社科类、外语类和艺术类专业,“经管”指经济类和管理类专业。
(三)课程设置及课程结构
1、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分为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
公共基础课 包括政治理论、英语、高等数学、计算机基础、应用写作等课程。
专业基础课 指按专业设置的基础课,其总学时应与本校全日制同层次同类专业的学时数大体相当,主要课程的门数和学时不宜削减。
专业课 指各专业的主要课程及反映专业方向和本校该专业优势、特色的课程。
选修课 为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实行文理交叉,各专业可开设一些交叉学科课程或专题讲座,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2、课程结构及学时分配比例
课程类别 | 课程门数 | 学时比例 | ||||
文、法、 教育 | 经管 | 理、工、农 | 文、法、 教育 | 经 管 | 理、工、农 | |
公共基础课 | 4 | 5 | 5 | 25% | 30% | 30% |
专业基础课 | 5~7 | 5~7 | 5~7 | 30% | 25% | 25% |
专业课 | 5~7 | 5~7 | 5~7 | 30% | 30% | 30% |
选修课 | 3 | 3 | 3 | 10% | 10% | 10% |
毕业论文(设计) 与毕业实习 | 1 | 1 | 1 | 5% | 5% | 5% |
合计 | 18~22 | 19~23 | 19~23 | 100% | 100% | 100% |
3、第一至第五学期一般安排3~4门课程,第六学期可安排1~3门课程,包括毕业论文(设计)与毕业实习。各个学期课程量的安排要尽量均衡,课程教学计划进程的前后顺序必须遵循教学规律,注意先修后修关系。
(四)公共基础必修课程
1、文、法、教育类公共基础课程
课程名称 | 学时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50 |
英 语 | 240 |
计算机基础 | 80 |
应用写作 | 50 |
学时小计 | 420 |
2、经管类公共基础课程
课程名称 | 学时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50 |
英 语 | 240 |
计算机基础 | 80 |
经济数学 | 100 |
应用写作 | 50 |
学时小计 | 520 |
3、理、工、农科类公共基础课程
课程名称 | 学时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50 |
英 语 | 240 |
计算机基础 | 80 |
高等数学 | 100 |
应用写作 | 50 |
学时小计 | 520 |
五、教学环节与过程安排
(一)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
理论教学包括课堂讲授、习题课、实验课、辅导等教学环节;实践教学包括课程设计、实践与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等教学环节。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文、经管、法、教育类各专业实践教学时数应占总学时的10~15%;理科、农科类各专业实践教学时数应占总学时的15%以上;工科类各专业实践教学时数应占总学时的20%以上。
(二)时间安排
每学期安排教学18周。其中第一学期安排新生入学教育1周,最后一学期安排毕业鉴定2周,其余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时间。
(三)教学学时分配
教学总学时包括课堂教学(含讲授和实验实习)、自学作业等学时。每门课程的课堂教学(含讲授和实验实习)学时应视课程难易程度安排,原则上函授学习的课堂教学(含讲授和实验实习)学时占本课程总学时数的35%,业余(夜大)学习的课堂教学(含讲授和实验实习)学时占本课程总学时数的50%。
(四)毕业环节
毕业环节是高等学校培养计划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体现,也是毕业生提高综合素质的重要实践。其目的是培养学生独立地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专科毕业论文(设计)与毕业实习总学时为70~90学时,安排在第六学期进行。
六、本原则意见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七、本原则意见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华南农教〔2003〕52号文同时废止。
附件:华南农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专科专业教学计划(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