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土地合作开发工作程序
华南农资〔2010〕16号
一、前期工作
1、校园规划领导小组 讨论各地块土地开发意向
2、党政联席会 讨论确定各地块土地开发意向与合作基本形式
3、教代会团长会 审议各地块土地开发意向与合作基本形式
4、职能部门 拟定“BOT框架合作意向书”
5、学校法律顾问 初步审定“BOT框架合作意向书”
6、资源开发工作小组 讨论确定报名公司资格(资质、资金状况、经营范围等)
7、职能部门 接受报名。有合作意向公司提交“合作开发项目设想与设计方案”
二、 初步筛选合作对象
8、资源开发工作小组 报名公司资格审查;听取有合作意向公司汇报,审定项目设想与设计方案,确定向学校推荐拟合作公司排序
9、学校法律顾问 入围公司信誉与资质情况调查
10、校长办公会议 审议确定2~3个拟合作公司
11、职能部门 与拟合作公司深入洽谈,提出合作的最基本的经济指标,学校的最低收益
三、确定拟合作对象
12、资源开发工作小组 通过竞投与竞争性谈判确定合作公司排序
13、校长办公会议 审议确定拟合作公司排序,与第一名公司签订“合作意向书”,启动协议谈判
四、谈判签订《合作协议书》
14、职能部门 协商合作公司提交《合作协议书》
15、资源开发领导小组 讨论《合作协议书》
16、学校法律顾问 《合作协议书》送律师第一次修改
17、校内程序 修改《合作协议书》
18、社会机构评估 风险评估。落实评估经费、签订《评估委托书》,提交《评估报告书》
19、学校专题会 讨论《合作协议书》,送律师第二次修改
20、校长办公会议 讨论《合作协议书》,送律师第三次修改
21、教代会团长会 讨论《合作协议书》,送律师第四次修改
22、党委(常委)会 讨论《合作协议书》,送律师第五次修改
23、学校法定代表人 签订《合作协议书》
五、 后期工作
24、政府部门立项 获得省发改委立项批复后启动协议办理报建手续
25、项目重新启动 如与第一名公司合作失败,则启动与第二名公司谈判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