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华南农业大学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华南农办〔200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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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华南农办〔20065

 

为推动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实验室资源的使用效率,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华南农业大学实验室管理体制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模式。在学校建立校级公共基础课实验教学中心的基础上各学院建立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实验教学中心。校、院两级实验教学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现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建设三个层面的实验平台,实现校、院两级管理体制

按照创新教育的思想和理念,结合我校将实施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实际情况,抓住东区实验大楼和各学院教学实验楼建设的有利契机,以申报省级、国家级实验示范中心为动力,全面推动我校实验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学校、学院级实验中心建设的思路是:遵照“一个体系(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实践教学体系)、二级管理(校级、院级)、三个层面(校级基础实验中心、院级专业基础实验平台、院级专业课实验平台)、四个趋势(中心化、综合化、社会化、国际化)”的基本思想,对现有教学型实验室进行调整、合并和重组,构建三个层面的实验平台,实行校级和院级二级管理体制,建设校级公共基础课实验教学中心和院级实验教学中心。

(一)成立校级和学院级实验中心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华南农业大学东区基础课实验室按照校级实验室管理平台模式统一规划布局,克服了分散投资建设的现象,仪器设备共投资四千万元,实验室全部集中在一栋大楼内,便于统一管理,现有的硬件条件完全可以满足校级实验室的需要。但现行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仍是三级管理模式,与学校扩大办学规模和提高办学水平的要求不相适应,不利于实行全面开放管理,实现规模效益,也不利于实验教学改革的开展和创新人才的培养。随着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实验室资源日趋紧张。实验室在一级管理体制下可以打破二级学科界限,在大平台的管理框架内实现实验用房和仪器设备的统管共用,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缓解实验室建设面积不足的矛盾;实验人员由中心主任统一调配,以便实验技术人员做到人尽其用,避免实验室人力资源浪费的现象发生。根据国务院批转的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教育部第二次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的精神,高校必须成立校级基础课实验中心,以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各个高校申报省级或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前提条件必须是校级实验中心。

在学校建设东区基础教学实验室平台的基础上,各学院利用其新建或搬迁教学实验楼的机遇,对现有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实验室进行重组,建立满足本学科和相近学科教学要求的学科平台——学院实验中心。通过校级、院级实验中心的建立,克服现行管理体制的分散、重叠、低效和封闭状态,实现实验队伍、实验仪器设备、实验用房等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建立与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相适应的有利于培养学生综合能力的实验室工作体系和管理体制,提高我校的实验教学水平和提高实验室综合效益,以适应我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二)建立学校公共基础课教学实验中心

我校在东区建成的公共基础课实验大楼总建筑面积达两万平方米,现将农学院的遗传学基础实验室搬迁至东区实验大楼内,与现有的数学、物理、化学、生化、生理、植物、基础计算机、网络室、语音、电脑制图等10个公共基础课实验室整合后,构建华南农业大学公共基础课教学实验中心。该中心是按正处级教学单位管理的实验教学实体,实行学校实验室管理委员会决策制和中心主任负责制,对中心的人员、仪器设备、经费和用房等资源实行统管共用,面向全校学生开放。实验中心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实验中心设办公室主任一人、教学秘书一人,协助中心主任处理日常工作和实验教学管理。

(三)建立学院专业基础课实验平台

按学科大类划分,每个学院建立一个学科专业基础实验平台。各学院应打破教研室或系之间的界限,打破相近专业、相近课程的界限,对现有实验室进行整合和重组,对功能相同的仪器和分室进行合并,成立新的功能室(如显微镜、电脑室、天平室等),建立满足本学科和相近学科实验教学要求的专业基础学科平台。根据教学要求,实验平台内可以设若干个实验分室。对两个(或两个以上)学科交叉使用的设备,由学校指定一个学科建立,其它学科到相应的实验室进行实验,不再重复建设和购置,以保证仪器设备配置不重复,实验室功能不重叠。例如:电子商务分室由经济管理学院建设,承担全校相关专业的实验课;电工电子分室由工程学院建设,承担全校相关的实验课等等。

(四)建立学院专业课实验平台

各学院应以专业课实验室、省部级教学型重点实验室和一般科研型实验室为主体,打破专业界限、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学的界限及教学实验室和一般科研实验室的界限,构建面向本科高年级学生和研究生,教学实验和科学研究共用的学科专业实验平台,由学院实行统一管理。根据不同专业,实验平台可设置若干个功能分室,有条件的学院应设“创新实验分室”和“精密贵重仪器分室”,把本学院共用性较强的贵重精密仪器集中管理,开放使用,解决综合性、创新性实验,毕业论文和课外科技创新活动场地和设备不足的矛盾。

学院的专业基础课实验平台和专业课实验平台共同组成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实行以学院管理为主的校、院二级管理体制和中心主任负责制。学院实验教学中心主任由学院推荐报学校审批,享受系主任一级待遇。

(五)实验教学中心的职责

1、学校公共基础课实验教学中心的职责:统管全校的公共基础课实验教学和公共基础课实验室工作;研究本科公共基础实验课程体系和实验内容的改革,组织实施实验教学的整体改革方案,检查、督促实验教学的运作情况;统筹安排实验教学中心的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和实验人员;统一管理、保养和维修实验设备,统一规划使用实验教学经费和仪器设备经费;统筹安排实验内容,负责实验课程和实验教材建设;负责实验课程主持人和实验技术人员的选聘和考核工作等。

2、学院教学实验中心的职责:统管全学院的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工作;研究本学科实验课程体系和实验内容的改革,组织实施实验教学的整体改革方案,检查、督促实验教学的运作情况;统筹安排本学院的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和实验人员;统一管理、保养和维修实验设备,统一规划使用实验教学经费和仪器设备费;统筹安排实验内容,负责实验课程和实验教材建设;负责实验课程主持人和实验技术人员的选聘和考核工作等。

(六)实验教学中心主任的条件及工作要求

校级、院级实验中心主任应由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熟悉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的人员担任。实验中心主任一要重视实验教学体系的创新;二要重视创新实验室的管理的理念和方法;三要加强与理论教学的协调配合;四要重视实验技术队伍的建设;五要加强激励力度等组织管理。

二、学校公共基础课实验中心的建设

(一)管理体制和组织架构

1、管理体制:实验中心实行学校直接领导的一级管理体制,按正处级教学单位管理,实行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对实验中心的人员、仪器设备、经费和用房等教育资源实行统管共用。

2、组织架构:农学院的遗传学基础实验室搬迁至东区实验大楼内,和现有的数学、物理、化学、植物生理、生化、植物学、基础计算机、网络室、电脑制图室、语言实验室等10个实验室共11个公共基础课实验室组成华南农业大学公共基础课实验中心。

(二)运行机制

1、实验中心的近期目标(两年内)是实现全方位开放式管理,建立网络化的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信息平台,实现网上辅助教学和实验室资源开放。中心的实验室资源做到信息公开化、透明化,便于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对中心工作的监督,创造学生自主实验、个性化学习的实验环境。实验中心的最终目标是建立实验教学的科学评价体系,引导教师进行实验教学改革,独立开设实验课并承担实验教学任务,编写具有培养学生创新意识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教材,构建“一体化、多层次、开放式”的创新实验体系。

2、建立激励学生提高实验能力的运行机制,对于学生独立设计完成的创新实验给予创新学分奖励。

3、实验经费单列下达,并设立实验室开放基金,以解决实验消耗品和实验人员的加班酬金。

4、中心实验人员定岗定编,实行全员聘任制、竞争上岗和轮岗培训。为保证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的平稳进行,在调整合并之初,中心属下实验室的原有实验编制人员(包括各室的管理编制人员、实验工作量编制人员、2004年增拨给东区的13个编制人员)随实验室一并划拨。凡随室划拨者一律聘任并加以培训;以后补充的实验人员和实验教师实行校内外公开招聘形式。根据实验中心开放性的特点,实验人员实行轮班制,尽量减少加班时间。

对于已经归并到校级实验中心,但由于实验人员业务素质所限,只能承担实验教学条件保障和实验准备工作的实验室,其实验工作量和相应人员编制仍留在原学院,实验教学任务由原学院组织实施。学校实验中心应引进高素质人才,提高现有实验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尽快做到独立承担实验教学任务。

5学校聘任的实验中心正、副主任享受相应的级别待遇,责、权、利必须统一,对中心实行项目管理。中心正、副主任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以后三年一聘,达不到管理目标的由学校重新聘任。

6、制定和完善实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实验中心规范运作。

(三)激励措施

1、设立首席实验技术岗位,待遇等同正高技术职称级别。

2、修订实验技术人员的晋级条例,鼓励实验技术人员积极参与实验教学改革,对实验室建设作出重大贡献、实验技术人员制作实验教学多媒体课件、自制或改进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具有显著教学效果的应给予鼓励;实验教学改革效果明显的人员在晋升上应参照取得相应的科研成果的政策。

3、量化实验技术人员工作量,鼓励实验人员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建议计算实验人员工作量时要综合考虑每个人的实验教学工作量、实验室日常管理与维护方面工作量、实验室建设方面工作量、科研和技术服务工作量等。

4、成立学校实验教学质量督导小组,挂靠教务处,定期检查实验中心实验教学工作情况,并将相关信息反馈到有关职能部门和实验中心。

三、学院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

我校近年来已建和在建的各学院教学实验大楼达13栋,总面积达30万平方米。有关学院应以建设新教学实验大楼为契机,在不浪费人力、物力资源的前提下,作好规划,加强建设,使实验室的平台建设与实验教学体制改革同步进行,加快学院实验中心建设。

(一)建设原则

我校新建(或调整)学院实验大楼的教学型实验室的建设应遵循如下原则:

1、整体建设体现集约化。集约化即要建设大型综合性共用平台。在学院建立两个层面的实验平台:一是学科专业基础课共用平台;二是本科生与研究生共用的专业课实验平台;两个平台共同组成学院教学实验中心。要求仪器设备与场地“相对集中、专管共用、资源共享”;同时,在安排各类实验教学计划中强调“周密安排、协调运作、多科共用”的原则。

2、硬件和软件建设体现合理化。建设论证时应将实验室综合功能的硬件建设定位于实验室面积、一次容纳学生的能力和整体布局的合理性上。仪器设备的科学调配既要提高档次,又要讲求实用,尽量做到一种仪器设备(如计算机、显微镜等)多种实验教学共用;一个实验室多个学科共用,计划购置仪器时要按分组、循环实验考虑规划面积,以保证较高的使用率。在教学条件中坚持适用性和先进性统一的原则,防止盲目追求先进性,防止功能闲置而造成隐性浪费。

3、实验室按学科群整合,建立多层次、多功能的实验室体系。按学校统一布置,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认真规划,撤销原来按课程设置的实验室,统一调整。将学科相近,占用实验教学资源基本相同的实验项目合并,创建新的综合实验课程。以学科、课程群为中心构建多层次、多功能的实验室体系。

4、坚持勤俭节约。严格控制高能耗仪器的购置套数(如制冰机、大功率蒸馏水器、人工气候箱、超低温冰箱、大功率空调器等);合理摆放仪器,严禁把超低温冰箱、培养箱等发热仪器放在空调房内;严格控制仪器重复购置的套数;要求各学院把现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实验台、凳全部搬到新实验大楼相应的实验室。个别确实达到报废要求的仪器设备,必须预先办理报废申报手续,经批准后才能报废。

5、建设创新型开放实验室。各学院在规划时,必须预留一定的面积建设创新型开放实验分室,为学生提供自由、宽松的实验学习环境,让学生有更多的实践时间对自己感兴趣的课题或竞赛项目进行研究。

6、坚持优室优投。学院实验中心建设规划中应重点构建共用实验平台,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构建“一体化、多层次、开放式”的创新实验教学体系。学校通过审核项目计划,确定建设项目和投资额度,实行项目管理,形成良性竞争。

(二)建设步骤与内容

1、更新观念、统一认识。开展全校性的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思想大讨论,统一认识。改变现有的实验室管理体制,在各学院构建学院实验教学中心,真正实现五个转变:变教研室管理实验室为学院统管实验室;变按课程设置实验室为按学科或学科群设置实验室;变实验课程依附于理论课为独立开设实验课;变单一功能的实验室为综合平台,实现一室多用;变实验室、仪器的“小单位所有”和“私有”观念为统管共用。

2、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各学院对学院实验中心必须有统一、长远的规划。首先,按学校今后将不断扩大办学规模的要求,对本学院实验大楼进行统一规划,留出足够的本科实验用房。然后,按2005年度下达的本科教学实验用房面积控制数,根据本学院学科和专业的发展情况进行实验室具体规划。最后,按实验教学实际需要,分阶段、有步骤地实施建设,逐步到位。

3、整合资源、建立平台。各学院对现有实验室仪器设备与设施等实验室资源重新调整、整合、优化配置,彻底改变实验室重复建设和浪费的资源,“小而全”现象。实现实验室由单一性、封闭性、重复性向综合性、开放性、多功能、高效益模式转变。

4、定岗定编、全员聘任。按学院直接管理实验室的架构,聘任学院实验中心主任及下属各级实验人员。

5、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制定学院实验中心管理条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效益评估体系,规范和强化实验中心管理。

6、强化创新、加快改革。实验室建设应以实验教学改革为切入口,实验室建设与教学改革紧密结合,做到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和实验教学改革同步进行以实现培养创新型人才的目标。所以,建设实验平台的同时,必须强调课程整合和实验室整合,使学院实验平台的若干个功能分室建成一个有机联系的实验大平台,并着力进行实验课程体系整合,科学设置实验项目,做到“两个贯通”——在纵向上把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实验内容上下贯通;在横向上将不同门类课程的实验教学内容左右贯通,逐步形成具有一定特色、适应学科发展的、科学完整的实验课程体系。

四、须正确处理的几个关系

1、必须正确处理好实验教学中心与教研室(或系)的关系。教研室(或系)和实验教学中心是教学过程中相互联系,各有侧重的两个教学单位。在实验项目和实验课程设置中,实验教学中心应和各教研室(或系)密切配合,结合相关理论课程,设计同类跨课程的实验课程和项目,以完成统一的培养目标。

2、必须处理好实验教学与理论教学的关系。实验教学与理论教学既有相对的独立性(各自独立设课),更要相互联系。在教学内容、时间和运行上尽量保持一致、协同和连贯。担任实验课和理论课的教师应相互听课,互相促进,特别是理论课和实验课教材建设以及实验课教学的衔接要共同研究,协调好两者的关系,减少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的脱节现象,同时使实验人员逐渐达到一专多能。

3、必须处理好实验中心与学院的关系。实验教学中心必须独立建制,校级实验中心与学院平行,直属学校领导;院级实验中心与各系平行,直属学院领导。实验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统一管理和调配中心的资源。

在规划建设实验室时,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质量、效益、结构和规模协调发展的高等教育发展观,以“一流意识、特色意识、精品意识”为理念,统一思想、通力合作、真抓实干,以保证实验平台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形成教学实验室依托学科建设,学科建设带动教学实验室的良性循环,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和办学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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