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文件 |
华南农教〔2015〕25号 |
关于华南农业大学新增学士学位
授予专业备案的函
广东省学位委员会:
我校普通本科“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和“材料科学与工程”等2个专业于2015年被列为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工作办法》(华南农办〔2015〕30号),我校组织专家对“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和“材料科学与工程”等2个专业的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进行了论证,经陈述、评委质询、答辩、评委合议等环节,专家组对以上2个专业的评审结果为“优秀”,同意将其确定为“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
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同意“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和“材料科学与工程”等2个专业为我校2015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2个专业相关材料已在学校校园网上公示10天,公示结果无异议。
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学位办〔2015〕4号)要求,现将相关材料报上,请予以备案。
附件:1.广东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汇总表
2.广东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专业)
3.广东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
4.广东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汇总数据库(略)
5.华南农业大学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工作办法(华南农办〔2015〕30号)
6.华南农业大学本科专业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华南农办〔2014〕94号)
华南农业大学
2015年4月29日
联系人:谢 江
电 话:8528004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