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文件
华南农人〔2015〕94号
关于同意陈国栋同志辞职的批复
材料与能源学院:
你单位陈国栋同志申请辞职。经研究,同意其辞职申请;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学校解除与陈国栋同志的人事关系,时间从2015年6月24日算起。
此复。
华南农业大学
2015年6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校党政领导、党办、校办、人事处、组织部、财务处、科技处、纪委办、监察处、审计处、后勤处、资产管理处、图书馆、档案馆、保卫处、校医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设备处、校工会、陈国栋同志。
华南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5年6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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