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文件 |
华南农办〔2015〕125号 |
关于开展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教监〔2015〕3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财务处),直接对各单位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开展检查。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陈晓阳
副组长:陈少雄 蒋育燕
成 员:杨运东 梁杰宏 韩云金
(二)办公室成员
主 任:杨运东
副主任:闫笑久 陈晓钢 陈 军
成 员:彭秋莲 邱 钧 李红艳 周 燕 范雅芬
二、工作任务
(一)重点治理中小学违规补课及其乱收费问题,持续巩固规范教育乱收费问题治理成果
1.附属小学需根据教育部出台的严禁中小学和教师违规补课及其乱收费的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校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统一明确禁止中小学和教师违规补课及其乱收费行为。
2.继续巩固深化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治理,不断完善划片就近入学机制,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建设,中小学招生入学、转学、退学等工作必须在电子学籍系统如实反映,做到人籍一致。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3.深入推进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治理。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各项要求,实现“一科一辅”政策全面落地。不得在教科书选用目录、教辅材料评议公告外向学生推荐征订、强制订购图书、报刊、杂志等。严肃查处违背自愿原则订购教辅材料,以及制定参考、暗示诱导等方式搞“一科多辅”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二)整治高校违规招生等突出问题
1.相关单位需认真整治违规招生、转学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学校转学工作,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出台实施细则,严格转学条件资格、审批程序和信息公开等环节,保障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顺利推进。
2.加强对自主招生及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维护公平公正。
3.严禁学院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招生,严肃查处违规办学、虚假宣传、欺诈招生及乱收费等侵害学生正当权益的问题。深化高校“天价培训班”治理,严肃查处培训中腐败行为。
(三)严格规范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的调整
1.高校学费标准应严格按照不高于生均培养成本25%核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要按照“平稳有序、逐步推进”的原则进行,按规定召开听证会。
2.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有关规定,确保学生知情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3.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普通本科、高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文件规定的各项资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奖、贷、助、补、减”等资助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问题。
(四)深入开展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治理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开展廉洁从教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引导广大干部教师坚决抵制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结合实际,抓住教师节、国庆节、开学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五)进一步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
1.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教育收费纪律,不得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畴内应免费提供服务的事项、国家已明确规定纳入公用经费开支或已明令禁止收取的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项目。
2.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未经审批收费或突破已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
3.严禁学校代收商业保险费,不得允许保险公司进校设点推销、销售商业保险。
4.严禁学校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
5.严禁学校收取午休管理费(看护费)。
(六)加强中央教育民生工程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1.相关单位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大对公共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工作部署,以义务教育、学前教育专项资金以及各类奖助学金等为重点,加强教育民生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严肃查处套取、挤占、挪用、贪污教育民生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中央重大教育民生工程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让民生资金真正惠及急需资助的困难群体。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落实治理工作责任。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根据本通知要求,对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5〕6号),认真梳理本单位相关涉及内容,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强化问题的落实整改,推动教育收费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并提交书面自查报告。
四、时间安排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整改。请各单位于
检查工作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监督。电话:85280034;邮箱:jjjc@scau.edu.cn。
附件:转发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教监〔2015〕3号)
华南农业大学
2015年10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