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文件 |
华南农教〔2015〕65号 |
关于同意刘彦皓等4名学生退学的决定
2014级木材科学与工程专业学生刘彦皓、2012级应用化学专业学生闫小,因出国留学申请退学;2014级生态学专业学生曹智阳,因不适应学校生活申请退学;2015级软件工程(软件)专业学生陆梓创,因对所学专业不感兴趣申请退学。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华南农办〔2009〕91号)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刘彦皓、闫小、曹智阳、陆梓创等4名同学的退学申请,予以退学。
华南农业大学
2015年11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东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