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文件 |
华南农科〔2015〕65号 |
关于开展华南农业大学“十佳科研团队”
“十佳科技工作者”和“科技新星”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十二五”期间,我校坚持“顶天立地”的科研理念,全面实施“科技兴校”战略,以搭建科技平台、培育创新人才、凝练科研团队、强化产学研协作为手段,调动和整合全校科技力量,推进科技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做出重要贡献。为大力宣传和激励在科学研究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与个人,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教职工校级奖励评定管理暂行办法》(华南农办〔2013〕57号),学校决定开展“十佳科研团队”“十佳科技工作者”和“科技新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及名额
表彰类别 | 表彰名额 |
十佳科研团队 | 10个 |
十佳科技工作者 | 10名 |
科技新星 | 10名 |
二、评选条件
1.团队具有集中明确的研究方向,特色鲜明,在所属学术领域具有一定优势;
2.团队带头人学术地位高、学术影响力大,协调能力和凝聚力强,梯队建设合理,后备力量水平高、潜力大;
3.“十二五”期间,科研业绩突出,曾入选为省部级以上团队,或承担国家、省部级重点重大项目,或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主持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等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4.团队成员无违犯学术道德行为。
(二)“十佳科技工作者”评选条件
1.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优良;科学研究作风严谨,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团结协作精神强。
2.“十二五”期间曾牵头承担国家级重点重大项目,或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主持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并在本研究领域发表高水平论文;
3.无违犯学术道德行为。
(三)“科技新星”评选条件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学术作风和奉献精神;
2.申请人35周岁及以下;
3.业务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十二五”期间曾入选厅局级以上人才计划,或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高级别科研奖励,或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4.无违犯学术道德行为。
三、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各单位参照评选条件,按表彰类别分别推荐1―2名表彰对象,团队(含成员)与个人奖项不得重复申报;
(二)学校科技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及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各学院、各单位推荐的名单和材料,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评选;
(三)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评选结果报请校长办公会议批准。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各单位将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推荐表(一式5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5年12月14日下午5:00前送科技处综合科(联系人:侯建国,电话:85280071),电子版发送到:kyc@scau.edu.cn。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十佳科研团队”“十佳科技工作
者”和“科技新星”推荐汇总表
2.华南农业大学“十佳科研团队”推荐表
3.华南农业大学“十佳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4.华南农业大学“科技新星”推荐表
华南农业大学
2015年12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