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华南农业大学“十佳科研团队”“十佳科技工作者”和“科技新星”评选活动的通知(华南农科〔2015〕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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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文

 

华南农科〔201565

 

关于开展华南农业大学“十佳科研团队”

“十佳科技工作者”和“科技新星”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十二五”期间,我校坚持“顶天立地”的科研理念,全面实施“科技兴校”战略,以搭建科技平台、培育创新人才、凝练科研团队、强化产学研协作为手段,调动和整合全校科技力量,推进科技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做出重要贡献。为大力宣传和激励在科学研究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与个人,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教职工校级奖励评定管理暂行办法》(华南农办〔201357号),学校决定开展“十佳科研团队”“十佳科技工作者”和“科技新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及名额

表彰类别

表彰名额

十佳科研团队

10

十佳科技工作者

10

科技新星

10

二、评选条件            

(一)“十佳科研团队”评选条件

1团队具有集中明确的研究方向,特色鲜明,在所属学术领域具有一定优势;

2.团队带头人学术地位高、学术影响力大,协调能力和凝聚力强,梯队建设合理,后备力量水平高、潜力大;

3.“十二五”期间,科研业绩突出,曾入选为省部级以上团队,或承担国家、省部级重点重大项目,或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主持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等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4.团队成员无违犯学术道德行为。

(二)“十佳科技工作者”评选条件

1.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优良;科学研究作风严谨,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团结协作精神强。

2.“十二五”期间曾牵头承担国家级重点重大项目,或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主持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并在本研究领域发表高水平论文;

3.无违犯学术道德行为。

(三)“科技新星”评选条件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学术作风和奉献精神;

2.申请人35周岁及以下;

3.业务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十二五”期间曾入选厅局级以上人才计划,或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高级别科研奖励,或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4.无违犯学术道德行为。

三、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各单位参照评选条件,按表彰类别分别推荐12名表彰对象,团队(含成员)与个人奖项不得重复申报;

(二)学校科技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及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各学院、各单位推荐的名单和材料,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评选;

(三)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评选结果报请校长办公会议批准。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各单位将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推荐表(一式5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51214日下午5:00前送科技处综合科(联系人:侯建国,电话:85280071),电子版发送到:kyc@scau.edu.cn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十佳科研团队”“十佳科技工作

者”和“科技新星”推荐汇总表

2华南农业大学“十佳科研团队”推荐表

3华南农业大学“十佳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4华南农业大学“科技新星”推荐表

 

 

 

           华南农业大学

                           201512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华南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51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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