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文件 |
华南农教〔2015〕78号 |
关于给予学生朱家欣开除学籍处分的决定
艺术学院2012级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学生朱家欣,于2013年3月至2014年4月期间,先后4次在校内盗窃。
朱家欣因盗窃触犯了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在学生中产生恶劣影响,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华南农办〔2009〕90号)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经2015年第29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学生朱家欣开除学籍处分。
华南农业大学
2015年12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