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存
和使用管理办法
华南农办〔2016〕39号
第一条 研究生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利用学校的各种教学、科研资源,通过作者的创造性劳动所取得的研究成果。为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和研究生学位论文在学校范围内的合理使用,更好地为学校教学和科研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高等院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及《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无密级印刷版学位论文管理
1.研究生离校前须将学位论文线装本提交到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收齐后转交图书馆保存。
2.图书馆不提供外借服务,读者可到馆查阅,一般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全文复制(论文作者及其导师除外)。
3.图书馆除向CALIS等其他文献资源共享联盟组织提供学位论文文献传递服务以外,不向其它单位提供学位论文文献传递服务。
第三条 无密级电子版学位论文管理
1.研究生须将电子版学位论文在线提交至图书馆,用以建设我校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2.在我校IP地址控制范围内的计算机上,读者可以浏览电子版学位论文前16页,在图书馆指定地点可检索和阅览电子版全文。
第四条 密级学位论文管理
1.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涉密学位论文管理暂行办法》(华南农办〔2010〕6号),涉密学位论文作者在离校前须将学位论文印刷版和电子版提交至档案馆保存,由档案馆出具接收证明后,连同《华南农业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定密审批表》复印件交图书馆备案。
2.涉密论文解密后,印刷版学位论文的管理按本办法第二条,电子版学位论文的管理按本办法第三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本办法由图书馆、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存和使用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07〕5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