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海外交流专项基金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华南农办〔2016〕84号
  • 生成日期:
  • 信息生成机构:信息公开-校内访问栏目
  • 发文字号:
  • 公开方式:
  • 访问次数:76
 

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海外交流专项基金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华南农办〔201684

第一条  为实施高等教育国际化战略,推进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关于加快推进国际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华南农办〔201641号),学校设立本科生海外交流专项基金,用于资助本科生赴海外交流学习。为更好地实施该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资助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  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该专项基金的总体实施、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四条  申请受资助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二)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诚实守信,品行优良;

(三)成绩优秀,绩点及外语水平等符合海外交流项目要求;

(四)身心健康, 具有较强的独立生活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第五条  资助类别分为学分转换项目、寒暑假项目、外语类考试等三类。

(一)学分转换项目用于资助学生赴国(境)外大学、研究机构开展的学分转换项目;

(二)寒暑假项目用于资助学生赴国(境)外大学、研究机构开展的寒暑假项目;

(三)外语类考试用于资助雅思或托福考试。

第六条  本科生海外交流专项基金资助标准

资助项目

资助标准

(元/人次)

备注

学分转换

项目

短期

(一个学期)

港澳台及亚洲国家

5000

具体资助项目请参见学生项目通知

欧美国家

10000

长期

(一个学年)

港澳台及亚洲国家

10000

欧美国家

20000

寒暑假

项目

港澳台地区

3000

亚洲国家

5000

欧美国家

10000

外语类

考试

雅思

雅思成绩为7.0及以上,3000

参加上述学分转换项目的学生方可申请此项资助

雅思成绩为6.52000

雅思成绩为61000

托福

托福成绩为100分及以上,3000

托福成绩为9099分,2000

托福成绩为8089分,1000

 

第七条  资助原则:

(一)受资助学生须认真按照项目要求圆满完成海外交流任务,达到预期交流目的,返校后及时向国际交流处提交学习情况总结等资料。

(二)原则上每位学生在校期间只享受一次资助,已获得国家、学校、国(境)外政府、企业或机构等各类资助出国(境)的学生、已完成交流项目的学生不在本资助范围内(雅思、托福考试资助另计,但仅资助一次)。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贫困生赴海外交流学习;对品

学兼优的贫困生,按以上资助标准双倍资助或全额资助。在获得资助资格的基础上,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有其他特殊情况者可申请提前预支奖助金。

(四)获资助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资助资格:

1. 在提交的申请资料中提供不实信息或隐瞒不利信息;

2. 海外交流期间违反法律、法规、外事纪律、校规校纪;

3. 擅自改变海外交流计划,未能按照要求完成海外交流任务;

4. 逾期无故不按期派出或逾期不归的。

(五)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根据学生提交的学习情况总结,开具资助证明,被资助学生凭资助证明到财务处办理经费领取手续。

第八条  申报程序:

(一)国际交流处发布项目资助通知;

(二)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后将拟资助名单推荐至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三)国际交流处审核材料,确定拟资助人选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四)公示无异议后,报分管外事/港澳台事务校领导审批备案。

第九条  本办法资助的项目应符合《华南农业大学外事工作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15144)第六章学生海外交流项目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海外交流专项基金申请表


扫描关注学校微信


华农企业号 您的办事大厅

SCAU Copyright © 2014-2017 华南农业大学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华南农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