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实施学分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为推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逐步实施本科生学分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促进高校加快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3〕26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实施学分制管理的意见》(粤教高〔2014〕5号)和《华南农业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改革实施方案(2015年10月~2016年1月)》(华农党发〔2015〕4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树立“育人为本、立德树人、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人才质量观,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和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重在“转变教学模式、提高培养质量,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二、实施目的
积极推进教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优化教学资源配置,增加学生学习自由度,不断调动师生教与学的主观能动性,着力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交流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和创新创业能力的提升。
三、工作思路
按照学分制管理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国情、校情和教学工作的实际,以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为先导,以学分制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以充分发挥学分制管理制度优势为基本要求,以深化教学与教学管理改革为主要目标,以加强制度建设、条件建设和过程管理为保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
坚持“试点学院先行,整体稳步推进”的原则,确保教学秩序正常运行,做到教学改革与教学安排两不误,学分制改革与教学资源配置同步推进,实现学生自主选择课程、自主选择教师和自主选择修业年限等目标。
四、主要内容
(一)选课制
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可以自主安排学习进程。逐步实现每门课程均有2名以上教师授课,必修课程学生可选择任课教师;选修课程,学生可选择课程和任课教师。
(二)学分互认制
学生修读石牌联合办学五校的相关课程,只要取得修读学校课程学习成绩证明的,经审核后可登记课程学分绩点。学生在教育部认可的境内外高校或MOOC等网络学习平台修读课程获得的成绩和学分,可以转换为本校课程成绩和学分。
(三)学业导师制
建立由责任心强,知识渊博,具有良好政治素养、知识结构和学术素养的任课教师、辅导员、研究生等组成的本科生导师队伍,采取集体指导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帮助学生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安排学习进度,指导学生每学期选课和学习,以及做好科学的职业规划。逐步开展大学生同辈互助(学生导学)学习活动。
(四)学业预警制
在学生学习过程中,加强适时引导、监控和督促。发现学生学习过程中可能或已经出现的学习问题和学业困难情况,及时向学生发出学业预警,采取有效的针对性措施和办法,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五、实施步骤
(一)试点工作
1. 试点学院和专业。生命科学学院、动物科学学院和人文与法学学院的本科专业。
2. 组织我校学分制改革试点专业制定新的人才培养方案。按大类、跨学科专业思想,进一步优化课程体系,适当降低毕业学分,毕业的总学分4年制要求控制在160学分以内;进一步提高选修课程比例,选修课的比例学分≥30%。
3. 组织制定我校学分制改革试点专业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对现有规章针对试点学院专业做调整。主要包括学分制实施细则、学籍管理规定、转专业管理规定、选课管理、修读管理、课程考核管理、主辅修制、学分互认制、免修重修制、学业预警制、学业导师制等。
(二)整体推进工作
校外课程(含网络课程)学分互认制、免修重修制、学业预警制和学业导师制等。
六、时间安排
(一)2016年3月,组织改革试点学院和专业开展学分制改革试点工作研讨。
(二)2016年3—5月,组织改革试点专业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三)2016年3—7月,组织制定或修订改革试点相关的规章制度。
主要包括:一是建立规范有序的选课流程,使学生能方便地自主选择不同档次和类别的课程;二是建立切实可行的选课制;三是建立弹性学分制的实施条例,使学生能真正自主选择学习时间和安排学习进程;四是建立弹性学分制下的学籍管理制度,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贯彻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本校教学管理工作的实际,实事求是、宽严适度。学校要对选课、选教、考试、重修、成绩、学籍、毕业,提前或延迟等各个环节都要制定明确的实施细则,提高教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以充分发挥弹性学分制的优越性,以调动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2016年4-6月,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五)2016年9月,开始实施改革试点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成立华南农业大学学分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晓阳 李大胜
副组长:廖 明 陈少雄
成 员:生命科学学院、动物科学学院、人文与法学学院、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学院、校团委、人事处、财务处、后勤处等单位领导。
下设学分制改革试点工作办公室,挂靠教务处。
办公室主任:张永亮
成员:叶晖有、黄亚月和各科室负责人
(二)优化办学条件
1.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创新引才模式,充实教师数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着力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
2. 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建设一支熟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较强服务意识,掌握现代化管理手段和技术的教学管理队伍。
3. 加强教室、实验室、体育场所、校园网、图书馆等教学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在数量、规格和功能等方面满足教学需要并正常运转。
八、学费收取
试点学院和专业暂按原有方式收取学费。待广东省教育厅出台与学分制管理相适应的学分制收费办法后,再按学分制收取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