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华南农业大学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实施意见 华南农办〔2017〕3号
  • 生成日期:
  • 信息生成机构:信息公开-校内访问栏目
  • 发文字号:
  • 公开方式:
  • 访问次数:39
 

华南农业大学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

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实施意见 

华南农办〔20173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粤教办函2016196)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好我校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现就我校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增强舆情意识,明确主体责任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新型传播方式不断涌现,高校管理与服务环境发生了变化,舆情事件时有发生,师生对舆情的解读、发布、跟进有了更多的期待,学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切实加强舆情意识,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回应机制,落实回应责任。

对涉及学校重大政策、重要决策部署的政务舆情,负责制定政策的牵头单位是第一责任主体。对涉及学校各单位的政务舆情,按照“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回应,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对于涉及多部门的政务舆情,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回应的信息准确一致,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必要时可报学校确定牵头部门;对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担负领导责任,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舆情回应工作。

二、把握舆情标准,快速准确回应

各单位需要重点回应的政务舆情有:对学校及下属单位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读误解的、涉及师生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涉及民生领域的、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上级部门要求我校主动回应的政务舆情等。

各单位应提高收集、分析、研判政务舆情的能力,准确判断回应价值,对重要政务舆情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党委和行政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舆情回应工作建议。对涉及重大或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应在24小时内对外发布情况说明,相关部门负责人或新闻发言人应当出席;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三、加强业务培训,保证回应实效

为切实增强公开意识,转变理念,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学校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尤其是对各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轮训;对出面回应的工作人员,要给予一定的自主空间,宽容失误。

经过业务能力的提升,尽量使回应内容能围绕关注的关键问题,实事求是、言之有据,力求表达准确。责任单位要掌握多种应对的方式方法,及时降低舆情热度,控制舆论导向。懂得利用网上网下相结合的综合回应防控体系,做到“网上问题,网下解决”,舆情处置和实体处置同步开展。充分运用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官方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政务公开平台,与师生、社会开展平等交流、互动传播,扩大回应信息的传播范围,提升回应信息的到达率,赢得公众理解和支持。


扫描关注学校微信


华农企业号 您的办事大厅

SCAU Copyright © 2014-2017 华南农业大学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华南农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