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华南农业大学跨学院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管理办法 华南农办〔2016〕103号
  • 生成日期:
  • 信息生成机构:信息公开-校内访问栏目
  • 发文字号:
  • 公开方式:
  • 访问次数:47
 

华南农业大学跨学院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

管理办法

  

华南农办〔2016103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跨学院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以下简称学位点)管理,理顺关系,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学院学科结构调整方案》(华农党发201464)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跨学院学位点的归属关系

跨学院学位点所涉及学院依据当年申报历史及目前学术队伍等情况,按照权责的不同分为牵头学院和相关学院两类,详情见下表。

跨学院学位点归属关系表

序号

学位点名称

牵头学院

相关学院

1

种业(农业硕士)

农学院

园艺学院、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

2

观赏园艺学

园艺学院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

3

设施农业(农业硕士)

园艺学院

农学院、材料与能源学院

4

园艺(农业硕士)

园艺学院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

5

生物工程(工程硕士)

食品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6

微生物学

生命科学学院

农学院、食品学院、兽医学院

7

遗传学

生命科学学院

农学院、动物科学学院

8

植物学

生命科学学院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

9

草学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10

农业资源利用(农业硕士)

资源环境学院

农学院

11

生态学

资源环境学院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

12

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

材料与能源学院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13

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食品学院

园艺学院

14

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工程学院

电子工程学院、数学与信息学院

15

农业工程(工程硕士)

工程学院

电子工程学院、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材料与能源学院

16

农业信息化(农业硕士)

工程学院

数学与信息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资源环境学院

17

计算机技术(工程硕士)

数学与信息学院

电子工程学院、工程学院

18

计算机应用技术

数学与信息学院

电子工程学院、工程学院

19

土地资源管理

公共管理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其它未列入表内的学位点不属于跨学院学位点,按现行归属关系管理。

第三条  学院责权划分

牵头学院和相关学院各自负责本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导师聘任和思政工作。招生考试命题、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标准制定、学位点评估等需要各学院共同完成的工作,由牵头学院牵头、相关学院配合完成。

第四条  挂靠招生的管理

挂靠招生是指已获聘的导师挂靠在其他学院招生。挂靠招生须经导师所在学院和学位点所属学院(牵头学院或相关学院)同意,相关工作程序由所挂靠学院负责。

导师挂靠招收的研究生,按照“生随师走”的原则,由导师所在学院进行日常管理;但学位评定、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等学术管理由导师所挂靠学院负责。研究生管理费的80%下拨给导师所在学院,另外20%下拨给导师所挂靠学院。

校外导师和校内行政人员兼任导师挂靠招收的研究生,其日常管理和学术管理由挂靠学院负责,研究生管理费全部下拨给挂靠学院。

第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华南农业大学跨学院学科专业及其研究生(含挂靠招生)暂行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0983号)同时废止。

第六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扫描关注学校微信


华农企业号 您的办事大厅

SCAU Copyright © 2014-2017 华南农业大学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华南农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