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校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
2017(11-2)
时 间:2017年4月24日
一、关于11位人才的引进及待遇问题
经讨论,同意人事处提出的有关11位人才的引进待遇。
二、关于学校本科教学安排中有关工作量和酬金问题
经讨论,各学院(部)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并贯彻落实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以落实好本学院(部)各项教学任务(含监考、担任班主任、出卷、评卷等)为前提,抓紧制定本单位教职员工工作量考核与酬金管理办法。
三、讨论《华南农业大学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
经讨论,原则同意《华南农业大学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由教务处根据会议意见对该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后发文实施。
四、关于2016年华南农业大学校级教学名师的表彰问题
经讨论,同意开展校级教学名师的评选;学校按规定只对获得省级或国家级教学名师进行配套奖励。
五、关于2016年度本科教学管理先进个人、2015-2016年度实验室先进集体及个人的表彰问题
经讨论,按《华南农业大学教职工校级奖励评定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关于我校北门与部队边界新建围墙及用地红线的确认问题
经讨论,同意资产管理处的有关请示。
七、关于棠下村、车陂村农村集体土地证侵占我校土地的有关问题
经讨论,由资产管理处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办理车陂村和棠下村农村集体土地证的修改手续,切实维护学校权益。
八、关于第一教学楼西侧电梯的重建问题
经讨论,同意海洋学院的有关请示。
九、关于实验动物尸体的运送处理问题
经讨论,由资产管理处、后勤处会同相关单位采取委托企业服务的方式,统筹解决学校实验动物尸体的运送处理问题。
十、关于增城基地北部山塘排水渠建设工程的经费问题
经讨论,同意试验中心的有关请示。
十一、讨论《华南农业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经讨论,原则同意《华南农业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由财务处会同科技处、社科处根据会议意见对该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后发文实施。
十二、关于三角市学生食堂四、五楼承包经营的模式问题
经讨论,原则同意方案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