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服务群众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华南农业大学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服务群众工作制度》已经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
中共华南农业大学委员会
2017年4月20日
华南农业大学领导干部联系基层
服务群众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坚持和发扬党的群众路线,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服务群众的主要任务是:及时全面地听取基层单位和师生的意见,了解基层单位工作状况和校情民意,指导和帮助基层单位和师生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决策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深入做好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条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校领导每年要有计划地选定调研主题,开展专题调研,重要事项要形成调研报告;重要的专题调研由党委常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主题,安排有关领导牵头实施。
第四条加强与基层单位的联系。校领导应加强领导、指导分管、联系单位的工作,经常与分管、联系单位沟通,每两周听取所分管部门工作汇报一次,督促推进重点工作任务,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每两个月听取联系学院工作汇报一次,对学院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切实履行好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工作“一岗双责”责任;经常开展谈心提醒活动。
第五条 加强与师生的联系,倾听师生心声,了解掌握实情,协调解决问题。
校领导应经常深入教学科研一线和走访学生社区、宿舍、食堂、课堂。每位校领导每学期深入课堂听课不少于4节,分管教学的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节。
每学年举办2期“校长有约”活动,由校长或分管校领导带领有关部处(单位)负责人与学生代表面对面座谈交流。每学年举办2次青年教师座谈会,由校党委书记或校长带领有关部处(单位)负责人与青年教师代表面对面座谈交流。党员校领导要到“党代表工作室”接访、调研。校领导主持的座谈活动,一般应当形成会议纪要或情况报告。
在作出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前,校领导要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
做好信访工作,落实好“校领导接待日”“校长信箱”制度,校领导应亲自阅批群众来信、督办重大信访事项。
每学期向离退休老同志通报学校工作,听取老同志的意见.
第六条 坚持校领导联系民主党派、知名专家学者制度。学校每年暑期召开统一战线组织负责人座谈会。党员校领导应参加所联系的统一战线组织活动,并做好与所联系的统一战线组织负责人的联系沟通工作。
第七条 做好对基层和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工作。校领导参加座谈会过程中,对基层单位要求学校解决的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明确的回应;对基层单位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由党委办公室或校长办公室负责汇总跟进并做好反馈。
第八条 加强与校友的联系。校领导应适时到所联系地方校友会走访,指导各地校友会工作,加强与校友的联系。
第九条 坚持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学校每年工作要点应专门列出民生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应在工作总结中说明,接受师生群众监督。
第十条机关、教辅单位应根据实际制定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服务师生制度。各机关、教辅单位每学年在服务对象范围内至少召开1次座谈会;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到教学、科研基层单位走访了解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可联合其他机关、教辅单位共同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专题报告;机关、教辅单位主要领导每学期也应有一定的跟班听课任务。积极开展机关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结对共建活动。提倡机关、教辅单位干部担任班主任。
学院(教学部)领导干部要参照上述要求,制定并落实相应制度。每位院(部)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节。
第十一条 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服务群众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在班子及个人年度工作总结中专门作出说明。校领导联系基层情况每四个星期汇总一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十二条 本工作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原《华南农业大学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华农党发〔2015〕59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