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
专业实践环节管理办法
华南农办〔2018〕148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关键环节,是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尤其是专业实践环节的管理,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有效地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服务与考核,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环节是研究生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开展具有明确职业背景和行业应用价值的实践活动,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一个特色和重要环节,所有专业学位研究生均必须完成专业实践训练环节,经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通过专业实践,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研究能力,提高职业素养,使专业学位研究生具备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团队合作及组织协调能力等。
第二章 专业实践的组织与实施
第三条 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训练环节管理实行学校、学院和导师三级管理。
(一)学校负责统筹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给予相关制度、经费等支持,监督专业实践环节的落实,评估专业实践训练效果。
(二)学院负责根据培养方案并结合本办法,制定更为细化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训练环节和不低于学校标准的考核要求;围绕本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学位授予要求制订专业实践大纲;积极建立稳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加强与用人单位紧密结合,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展专业性和针对性强的专业实践训练工作。
(三)导师根据学校和学院的统筹安排,结合本人的研究方向、承担的项目尤其是应用型课题及研究生的论文选题,合理安排和指导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训练工作,并将专业实践训练考核结果作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分流淘汰的依据之一。
第四条 专业实践的时间和学分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累计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实践训练一般不低于6个学分,具体时间及学分要求以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指导性培养方案及我校制订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有关规定为准。
第五条 专业实践的实施方式和内容
专业实践的实施方式应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课程学习与实践训练专业实践相结合”“实践训练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环节原则上应在学校或本学院、学科的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完成,由学院会同导师统一组织和选派研究生进入实践基地,结合学位论文工作开展专业实践。
此外,专业学位研究生可在导师的安排下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灵活进行:
(一)校内导师或校外专业实践指导教师结合自身所承担的科研课题尤其是应用型课题,安排研究生在校内外可开展实践训练的企事业实验室、农事训练场所进行科研或工程项目、技术岗位、管理岗位、案例模拟训练以及其它形式的专业实践训练;
(二)研究生结合本人的就业去向,经导师同意,自行联系实践单位开展实践;
(三)研究生参加校、院组织的“三下乡”活动3天,计0.5分,此项最多可计1学分;
(四)研究生承担实验实践教学活动4学时,计0.5分,此项最多可计1学分;
(五)参加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及其他与本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活动并获奖1次,计0.5分,此项最多可计1学分。
专业实践的内容可根据不同的实践形式由校内导师和校外合作单位协商决定,但原则上必须从事本行业领域相关的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工作,以及在实践单位所从事的职业体验活动及职业素养提升等内容。
第六条 专业实践的认定审核
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学院和导师的统筹安排和指导下,参加第五条中若干项实践项目,以达到专业实践训练的目的。实践训练学分可按各专业学位类别对学分和实践时间的要求,与实践训练时间按比例折算。
第五条中(三)~(五)项实践形式由学院负责审核认定,其余实践形式由导师、校外专业实践指导老师和学院、基地共同审核认定。
第七条 专业实践指导教师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环节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和校外指导教师共同负责专业实践环节的指导和管理。
专业学位研究生本人的导师应积极推荐研究生到相关的专业领域培养单位参加实践工作,并根据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及校外专业实践指导教师的研究方向,指导研究生制订实践计划,参与研究生实践考核;保持与校外专业实践指导教师的有效联系与合作,协同指导研究生的专业实践环节。
校外专业实践指导教师,应具有良好的师风师德,具备较丰富的实践应用经验和理论学术水平,负责指导和掌握研究生在实践单位的实践、学习和日常管理。协同负责在实践结束时对研究生进行考核。
第三章 专业实践的过程管理与考核
第八条 制订专业实践计划
根据培养方案的时间安排,学院组织导师和研究生共同制定专业实践计划,明确实践的内容、形式和时间安排。
鼓励研究生在学位论文选题前,进驻生产或科研工作一线,在实践中发现和凝练问题,提升科研选题的针对性。
第九条 专业实践的过程管理
(一)各学院应根据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特点,对专业实践训练的组织、管理、考核做出规定,规范专业实践训练工作日志撰写、实验记录、实践材料收集等工作,确保数据、资料真实可靠,并由专门人员负责管理和联络。
(二)各学院组织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训练,需与对方签署相关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安全和知识产权等问题。专业学位研究生外出期间,校内导师须为学生购买人身保险;在高风险作业单位进行实践的研究生,要按照该单位安全控制标准和流程进行工作,购买“特殊”保险。
(三)各学院应加强研究生专业实践期间的中期检查和回访等过程管理。导师应与校外合作导师或校外实践研究单位联系人保持联系,检查研究生实践训练工作进展,掌握研究生实践情况和思想动态。
第十条 专业实践的考核评价
专业实践训练结束后,研究生向学院提交《华南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训练考核表》(见附件),并以集中答辩方式进行汇报。
各学院组织相关学科、人员成立专业实践考核工作小组,最迟在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的前两个月,对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训练效果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时间由学院考核工作小组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确定。
(一)考核工作小组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领导或者学科(领域)负责人牵头,成员由相关研究生导师、有实践教学经验的教师、行业人员(或校外实践单位负责人)等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
(二)由组长主持专业实践训练答辩汇报会,研究生本人对实践训练工作进行汇报和答辩。考核小组根据研究生的实践训练考核表、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实践单位反馈意见等,评定研究生的实践训练效果。
(三)专业实践训练考核按“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评定成绩,考核为合格及以上者,方可取得相应实践训练学分。考核不合格者须重修专业实践,考核通过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第十一条 专业实践重点考核以下内容:
(一)专业实践的计划制定与落实情况。重点考查实践时间是否足够、实践计划是否完整、实践任务的执行是否到位;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结合程度、实践任务选题与本领域生产实际的相关程度、实践内容的学术型及应用价值、实践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专业实践的成效。重点考查通过专业实践研究生能力提升情况、能否提出解决问题的新见解与新方法、解决途径是否具有改进与革新之处、专利、标准、新产品、应用性科技论文等标识性成果,以及成果是否具有一定的经济或社会效益等。
第十二条 各学院应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细则,考核结果可在各类评奖评优中使用。同时将专业实践考核结果作为申报优秀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重要参考。
第十三条 专业实践训练考核结束后,学院应做好实践训练考核表等的收集、审核、存档等相关工作,存档标准视同研究生课程考试的试卷。
第四章 专业实践环节的监督与评估
第十四条 研究生院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学院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组织实施、过程管理进行监督与评估。
第十五条 学校对各学院专业实践训练环节的监督和评估结果,作为下一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指标划拨的重要依据。同时将各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的监督与评估结果纳入学校《教学单位目标考核指标体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各学院应根据培养方案及本办法,修订和完善本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训练环节管理及考核实施细则”,及时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第十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类别(领域)的在读专业学位研究生,自2019级专业学位研究生起全面实施,2019级之前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参照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华南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考核表
附件
华南农业大学
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考核表
学 院∶
类别/领域∶
学 号∶
姓 名∶
导 师∶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制
一、专业实践训练单位评价反馈表
1.专业实践训练安排一览表 | ||||
实践训练单位名称(实践形式) | 实践训练地点 | 起止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 | 累计时间 (天) | 折算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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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践活动评价反馈(与上表一致,如果实践训练在多个单位或多种形式,需附多个单位的评价意见) | ||||
单位1:主要包括研究生实践期间的出勤情况、完成工作内容、工作能力、沟通能力、工作主动性等方面的评价。
专业实践指导教师(签名) 实践训练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单位2:
专业实践指导教师(签名) 实践训练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承担实验实践教学活动情况(包括时间、地点、学时、实验课程名称、实验课程内容)
审核人: 年 月 日 | ||||
参加校、院组织的“三下乡”活动情况(包括时间、地点、天数、主要内容)
审核人: 年 月 日 | ||||
参加研究生创新实践竞赛类活动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竞赛项目、排名、级别、名次)
审核人: 年 月 日 |
二、个人专业实践训练总结
专业实践研究总结(研究生全面总结实践训练计划的完成情况;在实践中遇到了什么问题、运用了哪些理论知识、解决了哪些问题、取得哪些实践研究成果;本人专业实践技能、职业素质等方面的提升,对职业岗位工作的认识,对相关专业问题能否提出合理化建议及创新方法;经过实践训练和双方导师的指导,学习和工作方面的进步与存在的不足等) (不少于3000字,可附加页)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三、导师评语
对照《华南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管理办法》中第十一条明确的考查内容,对研究生专业实践训练表现的综合评价(态度、成果等)
导师签名: 年 月 日 |
四、学院审核意见
1.考核小组成绩评定 |
集中汇报后由考核小组填写意见,并按“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评定成绩
考核小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
2.学院意见 |
对研究生是否完成专业实践环节、是否能获得专业实践学分及能否申请答辩给出审核意见
学院分管领导签名: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