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华南农业大学遴选优秀本科推免生为博士预备生试行办法 华南农办〔2019〕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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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遴选优秀本科推免生

为博士预备生试行办法

 

华南农办〔201992


第一条  为吸引更多优秀本科推荐免试生报考我校研究生,进一步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决定在优秀本科推荐免试生中实施博士预备生招生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博士预备生遴选对象为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学术型硕士生,所在学科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

第三条    博士预备生遴选的基本条件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具有较好的科研潜质和培养前景。

第四条    博士预备生招生人数:

博士预备生选拔名额不超过学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目录公布的招生计划的20%

第五条    博士预备生遴选的选拔程序为:

(一)考生根据遴选条件自愿申报,填写《华南农业大学选拔博士预备生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二)招生学院根据遴选条件对申报考生进行审核,确定拟接收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 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接收考生名单进行审批,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不少于 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

第六条  博士预备生培养方案按照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专门制定,课程学习集中安排在第一学年内完成,总学分要求为20学分,其中必修课(学位课)13学分,选修课5学分,其他培养环节2学分。

博士预备生在第一、第二学年按硕士生身份注册学籍,考核通过者第三学年起按博士生身份注册学籍(即硕士、博士实行“2+3”学制注册模式)。学费、奖助学金政策等按注册身份执行,硕士期间学业奖学金按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发放,助学金按照硕士生助学金标准发放;博士期间奖助学金按照学校博士生奖助学金评选办法执行;国家奖学金按照注册学籍身份参加评选。

博士生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7年,如遇学制改革,按博士录取当年该专业学制处理。如因科研需要,经导师和所在学科同意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博士生第4学年学习期间,助学金照常发放。

第七条  博士预备研究生的博士学位授予标准中有关科研成果的要求,与普通博士研究生一致,不再另行制定。

第八条  博士预备生在入学第三学期结束前,由相关学院根据学院制定的考核办法,组织专家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创新精神和能力、科研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通过者取消博士预备生资格,按硕士研究生培养。

第九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 2020年优秀本科推荐免试生开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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