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华南农业大学农业硕士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试行) 华南农办〔2019〕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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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农业硕士

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试行)


华南农办〔201911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学校决定实施“农业硕士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为做好“农业硕士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农业硕士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广东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充分发挥研究生教育尤其是涉农研究生教育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人才支撑作用,深化涉农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重实践、强能力,突出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重点培养符合当前农业、农村发展需求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为破解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的人才瓶颈制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全面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提供重要的人才支撑。

二、主要内容

“农业硕士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依托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下设的农艺与种业、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畜牧、渔业发展、食品加工与安全、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农业管理、农村发展等8个领域,创新乡村振兴人才培养模式,主要包括以下两项内容:

(一)设立农业硕士“兴农”创新班。由申请设立创新班的依托学院,与大型涉农现代企业或地方政府等部门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以项目为依托、以问题为导向,成立“创新班”实体。学院有意向与地方政府合作培养农业硕士、助力精准扶贫的“科技小院”可纳入“兴农”创新班管理。“农业硕士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实施试行阶段,每年设立1~2个创新班,每班研究生规模控制在15~20人。创新班的运行实行申请制和动态管理。

    (二)实施高层次“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以服务需求为导向,依托我校现有的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育特色基地、广东省和校级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服务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及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服务基地等,征集农业生产、农村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入库的项目清单,并将项目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指标绑定,培养符合乡村振兴需求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入库项目遴选绑定指标的规模视当年学校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总规模确定,试行阶段控制在每年50人以内。

三、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农业硕士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校长担任组长,研究生院(部)、财务处、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学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及相关依托学院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兴农”创新班设置和高层次“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的审批;

(二)研究决定“农业硕士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日常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三)协调给予“农业硕士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研究生在就业、创新创业、实习实践、国际交流、经费等方面的支持。

各有关部门具体分工如下:研究生院(部)负责“农业硕士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实施的运行管理、政策制定等;招生就业处负责“农业硕士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研究生就业指导与职业生涯规划等工作;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对“农业硕士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研究生给予创新创业的指导与支持;财务处负责“农业硕士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运行经费的协调与支持;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负责协助研究生院会同各有关学院在学校产学研合作机构、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及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服务基地和服务广东现代农业产业园等了解人才需求、开展项目对接;各依托学院负责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和招生、培养等环节的组织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研究生院,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运行管理

    (一)以基地为载体,以服务需求为导向实施精准招生

    1. 征集“入库”项目。结合广东省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以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为主体,依托我校全国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育示范基地、广东省和校级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服务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服务基地及大型涉农现代企业、地方政府等,征集农业生产、农村发展中存在的需要重点研究并解决的实际问题,以项目为依托,形成入库项目清单

    2. 设立专项指标。在当年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中,设立“农业硕士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专项指标。具体数量根据当年研究生招生指标情况、上一年度专项指标使用情况及当年在库项目清单的数量综合考虑确定。

    3. 入库项目遴选。结合当年划拨的专项指标,对入库项目进行遴选,优先考虑获批的各级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申报的项目,具体遴选要求和标准视当年“在库”项目规模及专项指标另行确定。

    4. 实施“精准”招生。当年研究生招生录取过程中,根据研究生的学科背景、研究兴趣与清单中的项目进行人岗相宜度匹配;由申请项目的导师、合作方的校外导师、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共同选拔研究生纳入“农业硕士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

    5. “兴农”创新班设置。相关学院与大型涉农现代企业或地方政府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或“科技小院”,征集“项目清单”,实行“打包式”入库,通过“精准招生”成立“创新班”实体。班级研究生选拔范围兼顾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既有优秀的应届毕业生、推荐免试生(对应的本科企业班优秀人才获得推免资格后,可优先考虑纳入乡村振兴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也有具备工作经历的往届毕业生及来自农业生产、农村管理一线的定向生,两者在理论学习与生产实践上相互促进、相互提升。

    (二)以项目为依托,以重实践强能力为原则,实行靶向培养

    1. 制订培养方案。以实际应用能力培养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由“兴农”创新班依托学院,制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的研究生参照执行。培养方案中加大实践性课程的比重,突出研究生实践训练,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保证实践训练效果,强化在实践中培养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2. 开展协同培养。实行“‘基地-学校-基地轮训式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即来自于生产一线的定向生,带着生产实践中发现的问题来深造,通过在校期间的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对于应届毕业生,由导师安排尽早进入基地开展生产实践,发现问题。进校开展理论学习并完成课程学习后返回基地进行专业实践。通过学校+基地+产业三位一体协同育人,实施先实践、后理论、再实践三段式教育模式,实现培养目标与职业需求、理论教学与生产实践、论文研究与求职就业无缝对接,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

    3. 创新过程管理

    1)课程设置。紧密结合生产实践中的实际问题,课程设置以实践应用为主,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相结合,强化案例和案例库建设。面向农业硕士开设《现代农业创新与乡村振兴战略》学位课程,鼓励研究生选修创新创业、职业生涯规划、信息应用、研究工具等素质提升课程。

    2)课程教学。鼓励行业专家上讲台,坚持实践教学与课堂教学相结合;实行小班授课,教学过程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鼓励研究生尤其是非全日制定向生修读新引入的网络在线课程(慕课)。

    3)实践训练。提高实践训练环节的要求,学分明确为6学分。结合在基地开展的专业实践,确保实践训练环节落到实处。鼓励实践训练形式的多样化,在校内外可开展实践训练的企事业实验室、农事训练场所进行科研或工程项目、技术岗位、管理岗位、案例模拟训练,参加校、院组织的三下乡活动、承担实验实践教学活动以及参加学科竞赛活动并获奖等均可认定部分实践学分。

    4)学位论文。学位论文选题依托招生时匹配确定的来源于基地的需求项目和问题清单开展。由学院和基地共同组织论文开题和论文答辩。“农业硕士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研究生学位论文可结合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学位论文形式,如研究论文、调研报告、项目规划与设计、案例分析、产品研发、推广项目技术与效益分析等等。

    4. 实施双导师制实行高校导师+企业导师双导师制:结合招生时确定的项目需求,在基地方配备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校外导师,校内招生导师与校外导师密切配合,以合作研究为依托,共同负责“农业硕士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研究生的指导工作。实践训练考核、学位论文开题与答辩等环节要求有高校、企业(基地)的导师或专家直接参与,实行学校+企业共同参与的双考核评价制度。

    (三)以培养农业、农村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加强培养过程监管的“溯源追踪”

    1. 实行动态管理。“农业硕士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研究生实行动态管理,对不适应该计划培养模式、教学方法,或学校和基地双方导师认为不宜继续依托该计划培养的研究生转入相同专业的普通班继续学习。创新班的运行实行动态管理,依托学院当年与合作企业、政府的“项目清单”规模未达到开班人数,则不成班建制,转为高层次“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招生。

    2. 鼓励就业匹配。鼓励企业(基地)方为“农业硕士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的非定向研究生提供就业工作岗位,定向生将研究生学习期间取得的成果应用到本职工作与生产实践中,实现在培养目标与职业需求、理论教学与生产实践、论文研究与求职就业等方面的无缝对接,将校企协同育人落到实处。

    3. 加强监控管理。以需求为导向、以项目为依托实行精准招生,依据项目清单中的问题需求,实行对后期培养过程的监控与管理,包括培养计划制订、专业实践训练、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校内外导师聘任、学位论文质量等各个环节的把关与监控。对于未按照招生时确定的项目需求进行培养和指导的导师,不接受其后续的入库项目申请。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农业硕士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及学校相关部门要认真按照组织管理的要求,落实立德树人和乡村振兴战略重要任务,提高为农业、农村发展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认识,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政策保障。“农业硕士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指标单列,作为专项指标下达至相关学院和导师。在各类评奖评优、实践训练、创新创业、出国交流等工作中,在同等条件下,“农业硕士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研究生予以优先考虑。

    (三)经费保障。学校设立专项经费,确保实施“农业硕士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各个研究生培养环节的落实,尤其在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建设、专业实践训练环节等方面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学院、导师通过与基地(企业)合作争取经费支持等多种方式,给予“农业硕士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研究生培养必要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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