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华南农业大学卓越青年教师百人计划实施方案 华南农办〔202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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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卓越青年教师百人计划实施方案

 

华南农办〔2020〕4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要求,认真实施《华南农业大学高水平本科教育实施意见》,紧密围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着力提升我校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学校组织实施卓越青年教师百人计划(以下简称“百人计划”),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整体提升青年教师的师德修养、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青年教师教学队伍,为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和争创“双一流”目标提供师资保障。

二、主要目标

遴选10042岁以下优秀青年教师,并进行年度动态分流和补充。通过组织百人计划教师参加校院两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和各学院基层教学组织举办的校内外多元化教学培训、研讨、交流、比赛等活动,并在教改项目、质量工程、活动经费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培育一大批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种子选手和各级各类教学名师后备人选,整体提升我校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三、基本要求

(一)年龄要求

入选青年教师当年11日未满42周岁。

(二)思想素质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国爱校,教书育人,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热爱本科教学。

(三)教学要求

服从学校本科教学安排,积极承担本科课堂教学任务,每年承担本科生课程2门次以上;入选前一年度两个学期的课堂教学学生评教得分(含理论课和实验课)均在本学院排名前50%,出国、休产假、因病等客观原因未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可不考虑学生评教得分。

(四)其他条件

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者;未出现过教学差错或事故;未受到《华南农业大学教职工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处理实施办法》处理者

四、组织实施

百人计划的组织实施由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具体负责,并由校中心指导学院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同步开展相关工作。

(一)动态遴选

每年12月份开展下一年度遴选工作,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自愿报名,学院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后推荐至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入选后享有百人计划的相应权利,并遵守百人计划退出机制。

(二)入选后的培养安排

百人计划组建三个固定的自然班,每年遴选并开设一个班,每班3035人,培养阶段为三年,出国访学、生育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培养期异动时间可顺延,同一人不得连续超过2个培养阶段。按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制定的计划定期开展教学能力提升活动,内容包括培训、听课、研讨、咨询、调研、考察、交流等。入选者需完成前两个年度70%以上的教学能力提升活动才能享有入选后的权利。

(三)入选后的权利

1. 入选百人计划视同主持1项校级质量工程或本科教改项目。

2. 每人每个培养阶段配置5000元专项经费,纳入教师教学发展专项经费预算,用于教改论文版面费、教学培训、教学研讨差旅、教学竞赛等教学相关支出。

3. 优先享有校院两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举办的个性化定制教学能力提升活动,包括校内外课堂教学技能强化培训、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课程建设、教学比赛等。

4. 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国家、省级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候选资格。

5. 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教学类项目建设经费支持。

6. 优先获得学校开展的其他教师教学发展类项目。

五、退出机制

(一)自动退出

百人计划教师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视为自动退出。

1. 当年11日满45周岁的。

2. 进入百人计划后获评学校本科课堂教学十佳教师、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一等奖、国家和广东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奖一、二等奖以及各级各类教学名师的。

3. 连续入选超过两个培养阶段以上的。

4. 因其他客观原因如调离我校的。

(二)强制退出

百人计划教师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强制退出并不可享有入选后的权利。

1. 没有参加活动记录的。

2. 一个培养阶段内有3个以上学期(含3个)学生评教结果在本单位排在后20%的。

3. 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 出现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的。

5. 受到《华南农业大学教职工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处理实施办法》处理的。

六、其他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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