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的
意见
华农党发〔2023〕7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及广东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双一流”大学建设、新一轮高水平大学建设和人才工作实际情况,现就加强我校新时代人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和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努力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优良环境,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及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突出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健全完善党对人才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机制。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学校“三步走”战略发展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强农兴农为己任,推进学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坚持德才兼备。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全过程严把政治关、师德师风关,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
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构建积极科学有效的人才工作机制,使各类人才各尽其能、各展其长、各得其所。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工作目标
统筹谋划、引育并重、创新机制、激发活力,形成与学校争创一流目标相适应的人才工作管理体制机制。统筹教学、科研、管理和支撑保障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
(二)重点任务
1.实施高层次人才引领建设工程
完善人才引进和管理制度,加大力度全职引进符合“双一流”建设目标的海内外杰出科学家、学科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优化高层次人才柔性聘用机制,完善“丁颖讲座教授”管理办法,聘用一批海内外知名学者、高水平专家非全职来校工作,推动人才引进工作提质增效。实施“丁颖学者”岗位计划,突出以创新能力、成果质量、业绩贡献为目标导向,实现校内人才与引进人才并轨发展。实施“丁颖人才”培育计划,构建与国家各类人才计划对应衔接、相互促进的全链条人才发展支持体系,培育一批国家级高层次人才。
2.实施青年教师成长培养工程
积极搭建青年教师成长平台,加大对青年人才的使用及扶持力度,实施“卓越青年教师百人计划”,在“丁颖人才”培育计划中设置青年人才类别,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青年人才后备军。为“青年学者”制定针对性的培养方案,给予资源配置保障性倾斜,帮助青年人才加速成长。完善博士后管理制度,推进博士后人才扩容增效,探索建立本校在站博士后纳入后备师资队伍的任职通道。
3.实施创新团队建设工程
积极推进学科、专业团队建设,原则上新进教学科研人员必须加入团队,引导、支持现有教学科研人员形成团队。探索实行团队带头人负责制,逐步推进实施“按团队进人”“按团队配置资源”“按团队考核”“按团队绩效奖励”等管理机制。支持鼓励组建跨学院、跨学科的交叉团队。
4.实施管理队伍能力提升工程
优化管理干部成长路径,坚持德才兼备,建立健全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选拔机制,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鼓励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落实辅导员双重身份、双线晋升政策,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的素质能力建设。加强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定中长期培训规划,整合校内校外资源,拓宽教育培训路径,有序组织各级各类管理人员开展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拓展训练,确保管理人员在一个聘期内至少参加一次脱产培训。
5.实施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程
完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选聘标准,构建专兼并举、专职为主、兼职为辅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支持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国内访学、出国(境)访学和攻读学位,鼓励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融入教学科研团队。健全完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机制,畅通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渠道,完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和聘用、考核办法。
6.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程
深化校院两级人才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实现人才招聘和引进自主权向二级单位下放,建立二级单位自主考核和学校监督问责相结合的机制。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建立教学、教学科研、科研、社会服务型等不同类型人才的评价标准,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合理设置评价周期;改革薪酬分配制度,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原则,坚持“业绩”导向,完善岗位考核、目标考核和绩效奖励挂钩体制。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新时代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长,分管组织工作、教师工作、人力资源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党政办公室(研究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处、发展规划处、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科学研究院、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总务部、国际交流处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人才办”),挂靠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处,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人才办主任由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人力资源处处长兼任,副主任由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任,成员包括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处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薪酬小组,由校党委书记、校长、分管人力资源和财务工作的校领导、人力资源处处长、财务处处长组成,主要讨论并拟定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的薪酬、安家费、科研启动费、配偶工作安排等学校提供的相关待遇和支持条件,研究处理“丁颖学者”岗位计划、“丁颖人才”培育计划和人才引进实施过程中学校提供待遇和支持条件的特殊问题。
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委对人才工作的领导,每年召开人才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人才工作的重大事项,保证学校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职责任务,完善运行机制,促进学校人才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压实工作责任
党委组织部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处促进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共同推进人才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学院党委切实履行在发现、引进、培养人才等方面的用人主体责任,强化抓好人才工作的政治担当,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的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本单位人才发展规划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加强对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人才工作的考核,工作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指标体系。
(三)优化人才评价的组织架构
成立学校人才学术评议工作小组,从学术方面对各类人才的学术水平、聘期考核等进行评议。学校人才学术评议工作小组由7-11人组成,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人力资源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从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校内外具有正高职称专家中随机选择的专家以及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处负责人。学校人才学术评议工作小组可根据工作实际及学科分布设立农林、理工、人文社科等3个分小组。
成立学院人才学术评议工作小组,从学术方面对各类人才的学术水平、聘期考核等进行评议。学院人才学术评议工作小组由7-11人组成,由院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学院(部)党委(党总支)书记、学术分委员会主任、本科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主任、分管学科、科研和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以及从学术分委员会委员、校内外具有正高职称专家中随机选择的学科(专业)专家。
(四)保证资金投入
提高人才经费保障力度,确保人才资金优先列入学校经费预算,拓宽经费来源渠道,积极争取各级各类人才经费的投入,深挖校友和合作企业、机构等人才支持资源,形成国家、省、学校、社会等多渠道经费投入机制。
(五)优化发展环境
建立校、院领导联系人才制度,加强对人才的团结教育和引领服务,努力营造暖心留人的人才发展环境。加强对人才的教育培训、国情研修和爱校荣校教育,增强各类人才的政治认同感、向心力和归宿感。建立健全人才服务快速反应机制,重要人才事项一事一议,特事特办,保证各类人才项目的顺利实施。建立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制度。
附件:华南农业大学新时代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及议事规则
附 件
华南农业大学新时代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及议事规则
学校新时代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学校人才工作。
一、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人才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把握人才工作的正确方向,指导和督促学校人才工作落实情况,统筹做好人才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2.组织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制定学校人才发展规划和人才政策,审议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研究制定学校人才岗位计划、人才培育计划和人才引进计划。
3.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考核、流动、激励和保障机制。
4.审议学校人才岗位计划、人才培育计划拟入选名单,审定学校人才岗位计划、人才培育计划入选者及引进人才的聘期考核结果。
5.研究确定各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目标责任,监督检查各单位人才政策和人才队伍建设执行情况。
6.整合调配各类资源,提升人才工作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
7.讨论其它需要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人才事项。
(二)人才办工作职责
1.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2.牵头组织上级有关人才工作政策的学习贯彻和具体落实。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有关人才工作政策的研究、制定与完善工作。
3.负责全校人才工作以及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
4.组织开展人才队伍调研和统计工作,建立和完善人才信息库和资料库。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党委组织部负责牵头抓总,积极支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加强人才的思想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会党委教师工作部加强对各类人才的教育培训、国情研修,做好人才队伍中党员发展、党员教育与管理,健全党组织联系服务人才工作制度,根据上级部门规定复核人才项目申报材料等管理服务工作。
2.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人才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师风建设等工作,对拟引进人才和学校人才岗位计划、人才培育计划拟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进行全面考察把关等管理服务工作。人力资源处负责人才办日常工作,做好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等管理服务工作,综合审核各级人才项目申报材料等管理服务工作。
3.党政办公室(研究室)负责协调并督办人才培养、引进、服务等过程中各项重点、难点工作,及时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子女转入我校附属小学、幼儿园的入学、入园工作等管理服务工作。
4.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负责党的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学校人才工作典型经验和优秀人才典型事迹的宣传工作,服务团结引领各方面人才,做好相关舆情监控与意识形态安全等管理服务工作。
5.发展规划处负责人才引育的学科布局论证和规划等管理服务工作。
6.本科生院负责人才教学任务落实和教学效果评价等管理服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对拟引进人才和学校人才岗位计划、人才培育计划拟推荐人选的业绩条件进行审核等管理服务工作。
7.研究生院负责人才研究生导师资格的认定、评定及研究生招生、培养等管理服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对拟引进人才和学校人才岗位计划、人才培育计划拟推荐人选的业绩条件进行审核等管理服务工作。
8.科学研究院负责人才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管理服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对拟引进人才和学校人才岗位计划、人才培育计划拟推荐人选的业绩条件进行审核等管理服务工作。
9.财务处负责人才工作经费的统筹安排、核算、监督等管理服务工作。
10.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按标准分配人才的校内周转房,统筹协调落实科研和办公用房等管理服务工作。
11.总务部负责协助做好人才的科研办公用房、校内周转房的维修、装修等管理服务工作。
12.国际交流处负责人才国际合作与交流事务组织和管理,审核国(境)外引进人才海外经历背景,协助评估把关国(境)外引才安全风险,做好外籍引进人才入境、入职等管理服务工作。
二、议事规则
1.领导小组会议议事范围,与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一致。领导小组会议议题由人才办提出建议,经分管教师工作、人力资源工作校领导审定后报领导小组组长确定。
2.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召集并主持,如组长不能出席会议,可委托一位副组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根据议题需要,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其他列席人员。
3.领导小组会议讨论议题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形成会议纪要,根据需要报送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讨论研究。
4.领导小组会议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适合公开的按照规定及时公开。
5.对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由人才办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并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落实情况。
6.对会议做出的决定或决议如需变更调整,应及时按照决策程序提交会议复议。